鄭華擠出來的笑容僵得不能再僵了。
鄒明亮就是當初的他呀。
他但凡有點本事,都不會嫁入鳳家當上門女婿,成了鳳家主的種馬。
好在,鳳家主對他的家人還算可以,至少因為他的犧牲,他的父母兄弟姐妹都得到了一點好處。
就是他沒什麼自由,特彆是在錢財方麵。
妻子防著他在外麵拈花惹草,每天給他的零花錢是不超過五百元的。
想出軌,那是有色心,沒色膽。
這麼多年來,有過無數次美女投懷送抱,鄭華都不敢接受,連跟那些美女多說幾句話都不敢。
他太清楚自己的妻子有多麼的心狠手辣。
惹怒了老婆大人,不僅是他倒黴,連他的家人都會跟著受累。
特彆是生了鳳晴之後,有了女兒,妻子心定了,夫妻生活都少了很多,他都怕死自己失去了用處,會遭到妻子的拋棄,哪裡敢出軌?
可以說,從入了鳳家門開始,這幾十年來,鄭華過得都是很憋屈的。
誰叫他沒本事呢?
看到鄒明亮就像看到年輕時的自己。
“況且婚姻大事,可不能隨便,我對鄒少沒有那種感覺,強扭的瓜兒不會甜,我不會吃那扭的瓜。”
“媽,我以後就算招婿上門,也希望我的丈夫是我自己挑選的,有點能力的,至少能幫我分憂解愁,我是不想要個像我爸這樣的男人,空有其表。”
鄭華一臉黑線,“鳳晴,你怎麼說話的?我好歹是你的親爸!”
“家主,你看看阿晴,這樣說我,一點都不給我麵子,我怎麼不好了?我要是不好,你媽當年會選擇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