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隊部院門口,停著兩輛北京212小吉普和三輛挎鬥摩托車,紅藍警燈不停閃爍。
林正軍大踏步地走進院子。
隻見幾名戴著大簷帽,穿著白色製服和藍色褲子的警察叔叔,在辦公室給趙雪柔他們做筆錄。
這套製服被稱為74式,上白下藍,83式製服才換成橄欖綠。
“正軍,可以啊,上學的時候文質彬彬的,當了幾年社員,都敢和持槍歹徒鬥一鬥了!”
一個留著絡腮胡子的警察站起身來,笑著拍了拍林正軍的肩膀。
“何健!是你嗎,何健?你怎麼搞得這麼滄桑啊!”林正軍微微一愣,突然想起了絡腮胡子的身份!
在縣高中讀書時的學長何健,老喜歡和自己一起打球!
前些年,高考停止,大專院校隻依照政治麵貌招錄為數不多的工農兵大學,高中生被招工進廠的機會更少,基本上所有的農村戶籍高中生都要回家務農。
但縣城的同學就不一樣了。
哪怕招工名額稀缺,沒有機會,除了上山下鄉當插隊知青外,他們還有最後一條路可走——那就頂崗接班。
何健的父親就是縣公安局的警察,受過傷,身體不太好,於是何健一畢業就接班頂崗,當了警察。
這小子高中時候是白淨麵皮,現在留了絡腮胡子,明明二十來歲,搞得跟個中年大叔似的,林正軍第一眼都沒認出來。
“草,我不留胡子就太麵嫩了,震懾不住人啊!必須成熟,必須滄桑啊!”何健笑著和林正軍握手寒暄。
看到林正軍和何健關係這麼好,林秉德幾個都是嘖嘖稱奇。
正軍這高中沒白念啊,竟然認識縣裡的刑警隊長,雖然隻是股級,但在大家眼裡也是大乾部了。
而魏山虎則臉色變得忐忑不安起來。
“看著你還活著,可太好了!”林正軍直接和何健來個熊抱。
高中的時候,倆人都在校籃球隊,感情挺好。
林正軍那時候還沒長個子呢,又是鄉下來的,吃不飽穿不暖,偏生學習好長得帥氣,因此不少城裡的女同學都喜歡他。
這就難免遭人嫉恨,於是,就有一群城關鎮的同學經常欺負他,來彰顯自己的男性魅力。
何健得知之後,領著十幾個人高馬大的籃球隊隊員,把這幾個家夥一天打三頓,連續打了三天,打到他們服氣為止!
至此以後,再也沒人敢欺負林正軍,見了他都繞道走,他才安安生生地度過了兩年高中生活……
“娘的,你咒我呢!”何健一把推開林正軍,但嘴角帶著笑意,明顯並沒有真正生氣。
“不該咒你個小犢子嗎?聽說你結婚了,都不叫我,還是兄弟嗎?”
看著他像個開朗的大男孩,林正軍嘴上笑罵,心中也難免唏噓感慨。
誰能想到,此時風華正茂的何健,在一個多月後就留下一對孤兒寡母,壯烈犧牲了呢。
“嗐!我根本就沒辦婚禮,一旦辦事,街麵上那些的混混不是來送禮就是來搗亂,煩死人了!”
何健沒當回事,把話題拉到正事上,道:“正軍,這些事兒咱們以後再聊,先說說今天案發的詳細經過吧!”
林正軍語言表達能力極強,隻用了五分鐘就事無巨細地說了事情的經過。
不過,這裡,他做了一個小小的“魔改”。
他聲稱當時禿頭開槍時,就是瞄準自己打的,就是想要自己的小命,幸虧自己身手敏捷及時躲開了!
原因很簡單,他就是想讓案情變得嚴重,把綁架弄成謀殺,這樣才能引起警察的高度重視,另外量刑的時候也更重!
警察全部登記在案。
何健抽著煙問:“正軍,你熟悉村裡的情況,有沒有什麼懷疑對象?”
林正軍抬手一指旁邊的魏山虎,寒聲道:“我懷疑,魏山虎和這件事有關,至少是知情人!”
魏山虎嚇得一蹦三尺高,慌裡慌張地道:“林正軍,你彆血口噴人,這可是人命關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