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當晚上安然費了一點手腳,黑進警方的係統,查看了審訊錄像之後,也被這樣的神發展給驚呆了。
他報警的時候,純粹抱著一種“隨時隨地說女主壞話”的心態,隨意歪曲事實、胡說八道,誰想竟然遇到了神助攻,將他胡說八道的內容,硬生生變成了“事實”。
這位神助攻大人,到底是何方神聖?
其實很好猜。
因為這裡麵,有男主的配合啊!
那群炮灰,有什麼能耐,讓男主大人撒謊為他們開脫?反過來他們配合男主還差不多。
可以憑想象,稍微擼一下過程——炮灰們綁架了林沐雪,威脅男主大人,男主大人準備去救的時候,發現警察也去了。
男主大人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立刻反應過來,派人去查了下,很快就查到了警察被驚動的真相:有人報警,聲稱林沐雪被她以前接觸過得小混混抓走了,生死不明。
於是本來就占儘上風的男主,手裡又有了新籌碼——這群炮灰馬上就要被警察連窩端了。
現在不談判,更待何時?
打個電話問那群炮灰:警察已經快到你們家門口了,你們準備怎麼辦?
炮灰們能怎麼辦?
趁警察還沒到,趕緊跑路?
可都到這會兒了再跑路有意義嗎?先彆說這點時間,跑不跑的掉,就算跑掉了又能怎麼樣?
警察都找上門了,肯定對他們的底細了如指掌,他們能跑到哪兒去?
再說了,就算警察不知道他們的身份,不還有個長了眼睛長了嘴的人質嗎?跑得了和尚,也跑不了廟啊!
至於殺了林沐雪滅口……綁架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人質死亡,不管是故意,還是意外,都是妥妥的死刑。
再說你能滅的了林沐雪的口,你還能滅得了南宮颺焲的口?
他隨便找個人去舉報下,他們就全完了,一人一顆花生米。
左右為難,走投無路。
幸好男主大人主動聯係他們,不僅是為了通知這群炮灰,你們快被警察包圍了,還還給他們找了一條活路。
現在有個機會,能將十年以上變成三年以下,甚至拘留個幾天就放出去,乾不乾?
當然男主大人也不是雷鋒大大,肯定是有條件的——炮灰們之前手裡掌握的渠道、地盤、銷路等等,和平的讓出來,拿點補償款出去逍遙快活,彆在這兒礙手礙腳就行。
事到如今,這些人除了答應,還能怎麼著?
至於林沐雪,壓根都不用提——她受的委屈越多,炮灰們的量刑越重,隻怕他們恨不得之前的捆綁、恐嚇的事兒,根本沒發生過,誰敢再動她一根毫毛?
一場談判下來,誰都是贏家。
男主大人不廢一槍一彈,就完完整整的得到了他想要的,而且從這件事裡,把自己乾乾淨淨的摘了出來。
炮灰們將見不得光的東西收拾收拾扔掉,然後提前對下口供,持槍歹徒綁架勒索,就成了小混混們扣人追債。
幾十年的牢獄之災,立刻縮減成幾個月,雖然地盤沒了,但是能拿著錢安安分分過日子,也算不錯。
而林沐雪,也能安全脫身,而且再無後顧之憂。
隻不過,林沐雪並不覺得自己是贏家,她隻會覺得,整個世界都背叛了她。
看了警察局大廳的監控錄像裡,林沐雪大鬨的一幕,安然撐著頭,表示理解。
換一個角度來看,這件事裡,林沐雪的確是被冤枉了,明明她說的是實話,可是包括林爸在內,沒有一個人相信她,都把她當成了品行不端、立身不正的女人,而且滿口謊話、忘恩負義。
明明她是無辜被卷入,可在所有人的眼裡,都是她自作自受,活該倒黴。
她怎麼能不恨?不怒?
尤其是林爸和南宮颺焲,一個是她唯一的親人,一個是這次的“罪魁禍首”。
她因為幫他而被綁架,可南宮颺焲,不僅不救她,還落井下石,做假證陷害她,她怎麼能不恨之入骨?
如果這是一篇虐文,遇到這樣的情節,女主就應該默默流著淚忍受,直到最後,人們才知道真相,給予無限的愧疚、心疼、敬佩、愛慕……
讀者也會陪著她,流下委屈或感動的眼淚。
而如果這是一篇爽文,女主就應該挺起脊梁,絕不低頭,大鬨一場,然後在所有人都誤會她、攻擊她的時候,男主或男配挺身而出,擺事實、講道理、掏證據、亮身份……一下子鎮住所有人,還女主大大一個清白,讓人們羞愧的低下頭。
讀者也會拍案叫好,讚一個“爽”字。
但如果,這是一篇爽文,卻走起虐文的路線——女主受委屈的時候,男主從來不在線,那就會變成現在的情形了。
一樣的表現,有男主收場,那就叫驕傲自信、寧折不彎,沒有男主收場,那叫腦子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