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村民大會(2 / 2)

能跟外人一樣?況且人家一下包上千畝,不得給優惠啊!”

喊話那人彆彆扭扭嘟囔著,“沒準還有外人來呢麼。”

駱一航耳朵尖,聽見了,站起來喊道:“鳳奶奶,外人來了那就是外人,把田包給我,我就在村裡麵,我公司那麼多人,那麼多車,您要萬一有個頭疼腦熱,招呼一聲,我把您往胳膊底下一夾,就送醫院去咯。”

這話說的,全場哄笑。

但是笑完了,大夥一琢磨,還確實是這個理。

村裡都是老人啦,最年輕的也就是駱誠那樣,五十多奔六十了。

生病是難免的,子女又都不在身邊。

村裡有個年輕人大家夥心裡都踏實。

這樣看起來,錢多錢少的也不那麼重要了。

再說這價錢不低了。

之後又有人問問,包三十年,一直是這個價錢麼。

村長奶奶說有規定,市裡的規定,五年調整一次租金,按照市場價,上下不超過20%。

既然有規定,那就按照規定走唄。

後來村長奶奶又提了年付的事情,大家也沒什麼表示。

那就舉手表決吧。

三十二票,全票通過。

老駱家就占了兩票。

包地的事情就算是定了。

但是村民大會還沒結束。

還有更重要的事情,怎麼分錢。

——

村集體的土地,是屬於全體村民的,承包款到底怎麼樣使用。

是分了還是投資還是怎麼樣,也要全村商量。

村長奶奶先提出,村裡要留兩萬塊,修個水管、換個路燈、疏通水渠、清化糞池這些雜七雜八的錢,一年差不多兩萬塊。

以前都是挨家收,以後就從這裡麵出了。

得到了一致通過。

剩下的錢,還有74萬多,怎麼處理呢?

全村人商量過後,一致表決通過,直接分了。

大家夥年紀都大啦,不折騰啦,什麼投資啊理財啊也不懂,索性直接分錢,簡單明了。

但是呢。

分,也得有個規矩。

是按家庭分,還是按人頭分。

是隻給戶籍還在村裡的。

還是戶口遷走的也算。

人走了戶口沒走的算不算。

還有現在村裡大部分人都麵臨的現實問題。

承包期是三十年,但村裡的老人恐怕沒幾個還能再活三十年。

老人走了,子女戶口遷走了,人也不一定再回來了,那錢還有沒有份。

複雜著呢。

村民大會也漸漸變得嚴肅起來。

不斷有人站起來發言,又不斷有人反駁。

舉手表決一輪一輪的過。

這次就沒有一致同意了,好多次都票數差不多,僵在那裡。

最終,也沒商量出來個結果。

村長奶奶決定,使出拖字訣。

“行了行了,大夥也彆爭了,這樣,咱先把田包給航娃子,手續給走了。分錢的事情,慢慢商量。反正咱村每年分錢交錢都是在過年前。這規矩不變,咱能在過年前商量好就成。”

“散會!”

嘩~~

大家夥都走了。

駱一航也跟著爸媽,還有爺爺奶奶搬著小板凳回家。

回去的時候駱爸駱媽和爺爺奶奶還在聊分錢的事情呢。

駱一航對怎麼分都無所謂,隻覺得分錢這件事就挺有意思。

自己掏的錢。

如果按照家庭均分的話。

老駱家在村裡三十七戶中占了兩戶。

也就是說,每年自己掏了七十六萬多,然後又能回來四萬……

整個一個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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