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角有血跡。”
“身上有十多處焦黃色的燒傷痕跡,集中在頭頸後背等部位。”
“這個傷······好像是電擊後留下的灼燒傷啊?”
“啊······是被電擊致死的?怎麼可能?!!!”
“怎麼可能?電擊殺人?有沒有搞錯?
誰那麼變態啊?我參加工作那麼多年,接觸過的殺人案件和打架鬥毆致死的,有很多起。
像這樣用電擊殺人的。我還是第一次遇到。”
來的公安裡麵有法醫,刑偵,偵查員,他們發出的疑問葉天水聽得清清楚楚。
要說殺人,一般人習慣說起來不是刀,就是棍棒,有條件的,槍擊。
電擊致人死亡的,確實好像沒有聽說過。
不對!
葉天水渾身一震,他突然想到一件事,那是他上輩子在報紙上看到的,不就是一樁電擊連環殺人案嗎?
案件是三十年後的二零一二年破獲的,凶手也是那個時候才抓獲!
八一年八月十號???
就是滬市,什麼旅館呢?葉天水頭腦如暴風般席卷,搜索著記憶深處的那些事。
他們住旅館的時候,是陳俊辦的手續,葉天水居然沒有在意自己住的旅館叫什麼名字。
他去翻包,不知道陳俊把他們的介紹信和繳費的單據放在了哪裡?
“處長,您要找什麼?告訴我,我拿給您。”
陳俊和林豪都回來了,看到葉天水在急切的翻包,連忙問道。
葉天水站起身問陳俊:
“阿俊,我們住的這個旅館叫什麼名名字你記得嗎?”
“當然記得啊,‘建華旅社’,您為什麼問這個?”
陳俊把繳費單遞給葉天水:
“您看,上麵蓋的章清清楚楚。”
葉天水接過單子,上麵大紅色的印章,‘延平路建華旅社’幾個字非常的清晰。
他的心突然‘咚’的落地。
這樁電擊連環殺人案之所以會在報紙新聞上報道出來?
是因為這時候這個案子沒有破獲,後麵又接二連三的發生了三樁相似的電擊殺人案。
葉天水擺擺手,阻止陳俊和林豪關心的詢問,在腦海裡翻閱著已經遺忘的事。
發案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第一次,八一年八月十號,滬市,就是今天。
接下來就是八一年八月二十六號,浙省,嘉善。
八一年九月十一號,江省,上饒。
最後一次是,八一年九月二十五號,江省,九江!
短短一個多月,三地發生了四起殺人案,凶手的作案方式居然一致,都是電擊殺人。
其中,浙省嘉善的那次旅館電擊殺人案,受害者沒有死,他在睡夢裡突然醒過來,和凶手奮力反擊,幸運的逃過了一劫。
可後麵兩個地方的兩個受害者,就沒有那麼幸運了。
公安已經調查到殺人的動機,是劫財。
這裡的那個死者身上的兩百塊錢不見了,而且,他手上戴的一隻金燦燦的瑞士手表也失蹤了。
兩百塊錢,在八一年就是一筆不小的財富,那手表更不是一般人能買得起的。
相同的作案手段,相同的受害對象。
這個案子能在三十年後破獲,以至於抓捕到了凶手,是今天接案的探員裡麵,有人一直耿耿於懷,不肯放棄追蹤那個殺人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