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4章 理由,你自己找(1 / 2)

重生:1977 蒼鷹 3218 字 1個月前

李浩民!

這個時候葉天水想到了他。

作為平城公安局刑偵隊隊長,凶犯去了他的地盤,抓捕他們就是他的職責。

如果是在李浩民手裡抓捕到這兩個全國通緝的凶犯,那肯定是立了大功。

可是,這兩個人手裡是有武器的!

他們現在已經殺紅了眼,簡直就是兩個瘋子!

現在的平城公安局,肯定也接到了通緝令。

葉天水在腦海裡急速的思考著,要不要給李浩民打電話?

風險太大!

當然,事成之後,收益也大。

平城公安局

任明峰在接到上級下發對雙王通緝令的第一時間,就召開緊急會議。

沒有出勤的警員全部被通知到會議室,李浩民正好要啟動汽車出警。

他剛剛接到

嚴打的文件下發後,這個離開京城千裡之外的城市,政府和公安還隻是處在全員戒備的狀態中。

各區縣的政府和派出所,接到文件通知後,宣傳工作從企業到農村做得很到位。

經常惹事生非的那些人受到警告,摸不透情況,一時也收了手。

說到底,方方麵麵都在觀望嚴打政策的落實。

而郊區這次打架鬥毆的事件,平常是不會報到李浩民這裡的。

最多是當地派出所出警協調處理。

這樣的團夥背後,都有自己的靠山,每次惹了事抓起來教育一番,大多數時候就放人。

鬨得凶了,或者抓起來拘留幾天,就會有人把他們保出去。

這個年代,公安的警力有限,工廠有武裝部、保衛科,他們都有權力解決掉大部分屬於‘人民內部矛盾’的事情。

農村,有民兵,公社同樣有武裝部,很多案件甚至不用報到派出所,就被‘解決’了。

公安,已經很多年沒有用過雷霆手段處置這樣的‘打架鬥毆’事件了。

但凡打傷了人,或者偶爾出了人性命,團夥也不‘為難公安’,會主動自己給死者家裡賠償一筆錢。

再推出一個替罪羊出來,因為沒有‘死者’和‘傷者’家屬來報案,公安處理起來沒有證據,隻能輕拿輕放。

平城,大案很少,但同所有的城市一樣,有大批的知青返城,沒有工作安排,無所事事。

所以,團夥聚眾鬨事、打架鬥毆事件同樣的頻頻發生。

任明峰喊住了李浩民:

“李隊長,有緊急會議,你的事情讓其他人去處理吧。”

緊急會議宣布的,就是有關通緝‘雙王’的事。

“看他們一路流竄幾個省作案的線路推測,這兩個凶徒已經到了我們江南地區。

李隊長,你們刑偵隊把武器全部帶上,局裡武器庫的槍械也要領出來,配置給局裡的警員。

通知各地派出所配合,嚴格檢查封鎖長途汽車站和火車站這些主要交通要道。

一旦兩個人在我市區域內發現,就不能讓他們有機會再離開。

上級通知裡麵提醒大家,這兩個凶犯手裡都有武器,在他們手裡已經死傷很多人,所以,一經發現,活捉有難度,允許立即當場擊斃!”

任明峰嚴肅的宣布道。

“任局長,確定凶犯手裡有武器?”

“會來我們平城嗎?可能性不大吧?”

“是什麼樣的凶犯?居然讓他們一次次得手?事發地的公安也太無能了吧?”

“真來我們平城,絕對不會讓他們再離開!”

這個突如其來的通緝令,在任明峰宣布完,會議室裡麵頓時群情激昂,議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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