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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子嵐拿著她哥寫的離婚申請書,上麵夏明磊代替簽的字,去了辦理離婚手續的區民政局。
招呼雙方都打過,就是夏明磊,到了這個時候他也不希望在這時候有哪裡再節外生枝。
畢竟錯的是他女兒,把柄被捏得死死的。
不在鵬城把離婚證領取,這件事徹底辦妥,為的就是怕這裡知道的人多,以後會傳出風言風語來,他在鵬城的領導地位會受到影響。
正好,夏子健也不想讓這樣丟人現眼的事,落在鵬城這個地方人的眼裡。
八四年的鵬城,還隻是一個不大的新城市,很多的新政策不斷的更改,各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傳遞的速度非常快。
在管理方麵缺失嚴格的製度來約束。
京城不同,高層之間或許會為了各種各樣的原因鬥個你死我活的。
但涉及到家族的利益和名譽,相互都會捂得緊緊的,牽一發而動全身,在京官隨手就能抓得到的地方,相互之間的關係牽絲攀藤。
如果往上查個幾代人,恐怕裡麵都是有一層親戚關係,裙帶關係在裡麵。
京官比地方官更加清醒,用豪門之間的聯姻,來確保自己的位高權重和家族的榮華富貴。
從古至今,官宦之間靠聯姻維持利益關係,是亙古不變的法則。
但和古代不同的,是現在沒有了針對家族間的株連。
卻偶爾會有上下級的株連發生。
夏子健和夏盈盈的婚姻雖然不能算是聯姻,但兩家門當戶對,就已經起到了這個作用。
現在,他們離婚的手續如果放在鵬城辦理,程序確實是簡單快捷許多,但弊端卻是無數。
鵬城的官場人員來自於五湖四海,充滿朝氣,但市場的開放,令政府部門的事幾乎沒有保密性可談。
就像是個大篩子,漏洞百出。
一件事情如果在今天辦好,說不定各種猜測明天就可以在每個角落裡悄悄地蔓延傳開。
儘管犯錯的是夏盈盈,但作為當事人之間的另外一個,夏子健同樣不希望自己的醜事被彆人知道,成為茶餘飯後的談資。
雖然有些掩耳盜鈴之嫌,但可以避免總歸是好的。
夏明磊就更加不用說了,他在掌控政策這方麵有他的特權。
但對輿論,無法做到一手遮天!
甚至,正因為是他夏領導家的事,更加容易引起各方的關注和興趣。
鵬城發生的事,分分鐘就能夠傳回到京城,最後就是落個想知道的都知道,不想知道的也知道了。
京城就不同,不管是老牌豪門官宦家,還是新貴,他們都有一些不能突破的約定俗成需要遵守。
有些規則既然已定,就需要有人去維護。
所以,這兩個人的離婚證在哪裡去辦理?雙方都有默契的達成共識。
子嵐代表她哥,另外一個當事人也可以讓人代替,在約定的時間地點,來的是夏盈盈的媽--喬景玉。
沒辦法,這樣丟人現眼的事,夏盈盈自己是肯定不願意出麵的。
讓其他人來替代他更加的不可能?
除非她的哥哥姐姐願意代替,這個家醜還可以遮掩著。
可夏盈盈的哥哥姐姐都是單位裡麵有一官半職,他們都要臉,如果隻是單純的感情不和離婚,也就罷了。
偏偏裡麵牽涉到了見不得人的事,誰也不願意摻和到裡麵來。
喬景玉她沒辦法推卻,女兒的事,是她的責任。
墨鏡戴上,拿著女兒的結婚證和戶口本身份證就來了。
好在這對夫妻戶口當初都留在了京城,所以結婚後戶口都沒有遷移,兩個人還沒有單獨的戶口本。
子嵐沒有參加她哥的婚宴,並不認識夏明磊的老婆,實際上她還沒有正兒八經的和夏盈盈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