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侯豔麗也隻比弟弟大二歲而已,那時候她不懂,差兩歲就差這麼多嗎?她有時候覺得她可以管弟弟叫哥哥,媽媽能不能偏心她一回?

剛開始侯豔麗是相信這個借口的,後來偏心的多了,她也就麻木了,小到牙膏,大到補習費,好衣服好鞋子,候豔麗吵鬨,質問為什麼她一次都沒有?但是她媽剛開始還拿這個借口搪塞,後來隨著侯豔麗越來越大,這借口變的蒼白無力,那時候侯豔麗隱約明白了什麼,但是她又說不上來。

直到候豔麗高中畢業以後,工作不好找,大學沒考上,找到了夜總會的工作,薪水高,可以養家,緩解家裡困苦的環境,供兩個弟弟上大學時候,她見多了她這樣的女娃子,也明白了為什麼那麼貧苦的家裡,為什麼還會有兩樣飯,兩種鞋,那就是重男輕女,但是你要說她媽媽不愛她,倒也不是,畢竟候爸爸早都不給家裡錢了,候媽媽還是堅持讓她上了高中,也沒有逼著她嫁給二婚的或者給家裡掙彩禮,甚至供兩個弟弟上學,甚至讓他們打了借條,候豔麗隻能說候媽媽是愛她的,隻是這份愛沒有兒子的多,愛原來是有條件的,兒子的多,女兒的少,愛也要分三六九等。無疑,她就是那個最差的那個。

候豔麗也不是那麼甘於奉獻的人,供弟弟上學的欠條也拿著,肯定會讓他們還的,而且自己在夜總會掙的錢,除了交一部分家用,剩下的都存起來,她一直都沒有結婚談男朋友,她覺得沒有必要到婆家去吃那個苦,伺候人,自己快樂過一輩子也挺好,之後當經理的時候跟過一個叫劉金龍的港商,這港商說是隻要陪他一段時間,就會給她一筆錢,可以讓她後半生逍遙自在的錢,候豔麗沒有猶豫一秒就答應了,但凡她猶豫,都對不起她之前吃的苦。

有一次,侯豔麗意外懷孕,劉金龍也讓侯豔麗打掉,反而是讓她把孩子生下來,是個女兒。侯豔麗陪一場,沒彆的要求,就是要求劉金龍帶走女兒跟他過活,因為她深切的知道錢雖然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錢的日子真不是人過的日子。

候豔麗拿著多年的積蓄和劉金龍留給她的一大筆錢,買了鋪子房子,做起了女裝生意,經營的紅紅火火,三節兩壽給候媽媽買些衣服,禮品,再拿個幾百塊孝敬一下就可以了。兩個弟弟結婚娶媳婦買房子,她一律不管,候媽媽也沒說讓她負責。

候豔麗至今已經十來年不見父親了,雖然他們都生活在一個城市,但是她覺得沒有必要見麵,死了也不要告訴他,畢竟兒子結婚還給了一萬塊,兒子既然拿了錢,那麼候爸爸的身後事就應該兒子負責。

猴媽媽給了她三分愛,她就回饋三分情,多一分也沒有,她想她這輩子估計不會戀愛結婚了,畢竟看夠了惡心的婚姻帶來的後果,她能夠照顧好自己,不婚不育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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