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魏大雄氣不過,還報警,說是有人毆打他,但是回遷房的鄰裡鄰居都不給他作證,畢竟他們可是“有經驗被訛過的人”呢。
這年代也沒個監控,總不能你說被打就被打吧,隻能不了了之,當然也有甄主任推波助瀾的結果,畢竟惠民新區的派出所早就被出院的甄主任重點接見過。
說起來那次被訛事件還是三年前了,也是惠民新區的二流子狗蛋,來幸福坊看姐姐,結果看贏燦如漂亮,調戲了贏燦如,被金來富揍的爹媽都不認識,被人報警,有人看不慣金來富,有人收了狗蛋姐姐的好處費,紛紛作證,結果接下來完了,金來富進去了,但是元寶和贏燦如這段時間就乾脆連班都不上了,就天天上人家蹭吃蹭喝,表示自家男人進去了,不會做飯,吃不上飯了。
你不給吧,她就一直敲門,你給了,她下頓飯還出現,甚至還點菜,“弄個紅燒肉吧!我女兒愛吃!”,這誰家經得住這麼個吃法,紛紛被鬨的沒辦法,去派出所改了證詞,金來富又被放了出來,然後這三人挨家挨戶管作證的人要賠償款,說是耽誤工作賠償的工資,也不多要,一家一百塊,否則就天天上你家吃飯!說到做到!
作證的人家倒是不想給,問題是你不給,一家三口就跟門神一樣守在你家門口,你回家他們也跟著回家,你總不能躲外頭住賓館吧,一家大小吃喝拉撒,都要錢,還不如賠償錢呢!其實你要是躲在家裡不出門也行,問題是這元寶一家子可以不上班,不上學,他們不行啊,請假多了算曠工的。
最後有人堅持不下去,賠償了一百塊塊,見元寶一家人真的不再騷擾了,就陸續剩下的人給了賠償,最後賠償了八百塊,算是血賺,那回可是給幸福坊的人狠狠上了一課。
所以這次魏大雄說破了嘴皮子,又給好處費,也不沒人作證,畢竟這好處費還不知道會便宜誰呢!就金來富那一家子不要臉皮的人,啥乾部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