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了一樣東西,按動了一下。
監控畫麵刹那消失!
……
看完這段錄像的調查組成員,一個個臉色凝重陰沉不定。
因為那名矮胖的男子,正是本案中那一男一女中的富豪。
而那名被肢解的女子,同樣也是本案中疑似富豪的情婦。
通過監控錄像可以確認。
該男子行凶殺人、碎屍!
如果不看到這個監控視頻還好。
看完之後。
特案調查組成員都露出了一臉疑惑,又不能理解的表情。
你殺人,你碎屍,你清理現場,這些東西他們都能理解。
可唯獨不能理解的是。
為什麼對方要把一隻手丟入馬桶?
其他的屍塊呢?
關鍵的是,富豪呢?
是怎麼消失不見的?
隨後整整一個半月時間。
特案調查組把能查的,該查的,常人想不到的東西。
全都查了一遍。
屍體沒找到,富豪也沒有找到,就這麼人間蒸發了。
最後的最後,特案調查組隻有一個大概猜測。
那名富豪,也就是凶手。
利用了常人所不能理解的手段,帶走了屍體。
潛逃了!
為什麼會有這個猜想?
半年前。
富豪把自己的公司、股份、名下不動產什麼的,全都變賣。
約13億。
通過銀行存取記錄發現,富豪把這筆錢全部取出。
下落不明。
思來想去,也隻想到了這麼一個可能,潛逃出國!
可是,這起案件是七名警王在偵辦。
哪怕想到這個可能,也感覺出了這起案件很不對。
並且還找出了無數個疑點,找出各種各樣的異常。
怎麼看,怎麼覺得這起案件非常奇怪。
可是,卻查不到這個不對勁兒的點在什麼地方。
真的隻是殺人碎屍藏屍,而後畏罪攜款潛逃嗎?
最後。
特案調查組總結出三個最大的疑點。
1,魯米諾試劑,富豪為何知道這東西,又是怎麼搞到的,他憑什麼懂得反偵察清理現場手段?
2,這是一個身家十位數的富豪,能擁有這種財富的人,會沒有腦子和手段嗎?他為什麼要親自動手殺人?合理嗎?
3,屍體和富豪雙雙人間蒸發,如果這是富豪乾的,他憑什麼精通這種本事,又是如何做到離開那座布滿監控的涉案小區而不被人發現?
可是不管他們怎麼調查,都再也找不到線索了。
當然。
這起案件以目前的證據完全可以定性為富豪殺人案。
可是特案調查組能甘心?
這特麼不是在侮辱他們這些警王的智商嗎?
但案件過去了這麼久,如果再不給上級一個交代。
那上級可就要給他們一個交代了。
這也是為什麼魏華會對肖牧說,再不破案。
趙曉棠他們有可能都要挨處分。
輕則批評記過、給予嚴厲警告。
重則降級調離、或者結束警察生涯。
當然,第二種情況基本是不會發生。
這些警王過去的功勞擺在那裡。
可是他們不甘心。
還有種被人把腦瓜子按在地上摩擦的憤怒感。
也找了無數朋友、同行過來幫忙。
可惜都沒有辦法找出真相。
然後,肖牧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