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非法同居?(2 / 2)

隻要她說到做到,不騙趙瘸子就行。

“趙叔,這幾天你就跟我去趟法院,直接起訴離婚,然後走程序就行,剩下的一切,法院的人會強製執行的,就算他們一家人不同意也得同意。”

“好,好,李默書記,俺都聽您的。”

說完這話,李默又看向燕子:“我希望你是真的想跟趙叔好好過日子,能安穩下來。

如果你有什麼其它的目的,我希望你趁早打消,趙叔的錢在法律上算是婚前財產,你想分也分不到一分。”

聽到李默的話,燕子臉上的表情倒是沒有什麼變化:“我也是城市裡呆過的,這一點我明白。

我現在是真的想安穩過日子,隻要老趙以後對我好,滿足我的物質生活就行了。”

李默沉默,然後走出趙瘸子家。

身後,依舊在趙瘸子家的村民傳來一陣陣笑聲。

“趙瘸子,你老小子真是走桃花運了吧!”

“哈哈哈,趙瘸子,沒想到你老小子這個年紀了還能雙喜臨門。”

“哈哈哈,那個,俺也沒想到。”

趙瘸子今年四十多的人了,碰到這樣的事情,的確是意想不到。

李默這邊既然答應了趙瘸子幫他處理好這件事,那他就不會拖拉。

短短一個周時間,法院就受理了趙瘸子跟他惡毒婆娘離婚的案件。

不過,有一點倒是讓李默有些意外。

那就是趙瘸子跟他惡毒婆娘之前辦的結婚證,隻是一個紙質檔的證件,並沒有記錄在國家婚姻信息平台上。

這就相當於,趙瘸子跟他惡毒婆娘根本就沒有合法結婚證,他們在法律意義上根本就不算結婚!

他們以前過日子,其實都算非法同居!

(注:農村有些人到現在都是這種情況,作者深入了解過,各位

寶兒不要跟我杠這件事)

也就是說,趙瘸子跟他惡毒婆娘離婚這件事,根本就不需要走法律途徑就能直接完成離婚。

這樣一來,趙瘸子跟他惡毒婆娘離婚的事情,就變得非常簡單了。

民政局給趙瘸子和他惡毒婆娘開了個紙質檔的離婚文件,李默身為升龍村村書記,也是給兩人開了個離婚證明。

自此,趙瘸子正式離婚成功。

趙瘸子出於人道主義,給他的惡毒婆娘一家人給了15萬塊錢,算是從今以後徹底斷了的費用,以及醫藥費吧。

感謝你們放過我趙瘸子。

趙瘸子當天離了婚,當天就帶著燕子去民政局辦了結婚證。

回到村升龍村,趙瘸子剛離婚反手又結婚,還娶了個好看新娘的事情立馬在整個升龍村傳遍了。

“你們都聽說了嗎?趙瘸子煥發人生的第二春了!”

“早聽說了,村子裡都傳了好幾天了,你才知道?”

“想想趙瘸子這些年也是不容易,他的一隻腳瘸了,還遇了一家不是人隻會喝血的東西。

現在好了,趙瘸子也能過正常的日子了,算是苦儘甘來吧!”

趙瘸子回到升龍村,拉著李默的手說:“李默書記,俺想給燕子在咱們升龍村辦個酒席,圖個喜慶。”

李默點點頭:“嗯,這個酒席的確應該辦,村子裡也好久沒有喜慶過了,就當是驅驅邪,趕走黴運,討個吉利。”

一旁的老村長也是樂嗬嗬的說:“這事我也覺得行。”

趙瘸子順杆直上:“那老村長,您老就來給俺跟燕子當個證婚人。”

老村長是全升龍村最德高望重的人,這證婚人,非老村長莫屬。

“成,那咱們就挑個好日子,好好給你辦個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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