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默回到升龍村,李強立馬來到李默身邊。
“默哥,你安排給我的事情搞定了。”
“搞定了?這麼快?”
“是啊!隔壁村子的人得知我要承包1000畝地的消息,那高興的恨不得把我奉為大爺呢!”
李強說完,直接拿出合同讓李默看。
李默拿起合同,看了下,上麵竟然已經蓋上了隔壁村子的村部章,具有了法律效力。
這速度,有些逆天!
李默這一次安排李強去隔壁村子,談的事情就是承包土地的事情。
升龍村的十萬畝平地,以及開墾出來種升龍瓜的一萬畝荒地,李默都有大用!
但是,李默昨天突發奇想,想要種一些小麥,打造出一個高端麵粉品牌出來。
種小麥,需要地,升龍村的土地不能種小麥這種收益低的作物。
因此,他才會讓強子去隔壁村子承包隔壁村子的土地。
本來,李默以為這個任務比較難,正好可以考驗一下強子的個人能力,沒想到……
這連一天時間都沒到,強子竟然已經辦完了這件事?
其實,李默這幾天思考的事情太多,他忽略了一點。
那就是,隔壁的幾個村子,跟升龍村的情況正好相反。
他們幾個村子裡的人,基本上都是外出務工的人員,家裡留下來的,都是老人孩子。
上了年紀的老人,跟正在上學的孩子,都沒什麼力氣了,家裡的地都放著荒了也沒人種。
不像升龍村,出去打工的人沒幾個,之前大家都選擇在村子裡躺平,過著同樣貧困的日子。
……
因此,李強跟隔壁村子的村書記一說承包土地的事情,隔壁的村書記那高興的嘴角都合不攏了。
畢竟鎮上對於每個村子都有指標的,必須要有多少多少的基本農田,而且必須得種上,放著當荒地,那可是要受懲罰的。
現在聽到有人要種,那可不得趕緊推出去了不是?
而且,推出去了這1000畝土地,還能拿到點錢,畢竟一畝地能給1000塊錢呢!
李默又看了一下合同,看到合同上簽的土地承包年限是五年。
“強子,這地承包了五年?”
“沒辦法,我說簽三年的合同,隔壁村子的村書記非要跟我簽五年的合同。
我一想,這地租三年也是租,租五年也是租,說不準明年,土地還就值錢了。
現在一畝地1000塊的價格租五年,那我們不就是賺了嗎?”
“行吧,租五年就五年,對了,下午你把錢給隔壁村的村書記打過去,記得留好一切證據什麼的,免得對方反悔。”
“放心默哥,我讓人全程錄像呢。”
聽到強子這麼說,李默非常滿意。
經過三個多月的學習,強子的確是長了點心眼,學習的好處這不就體現了出來?
“對了默哥,你突然租地1000畝用來種小麥,會不會有些不妥?小麥畢竟不是經濟作物,也賣不出錢,不會虧本嗎?”
李默剛開始的想法是,打造一個高端麵粉的品牌出來,但是,這個想法並沒有觸發係統這邊的發現新商機的任務。
因此,李默在看到李強已經把隔壁1000畝地租下來後,沉思起來。
既然打造高端麵粉的想法無法觸發發現新商機的任務,那麼,換一個想法。
小麥,還能用來乾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