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3章 杖刑七十(1 / 2)

貞觀小閒王 悟途 3017 字 2個月前

狄仁傑一直身在倭國負責紀王府的事情,雖然狄仁傑沒有告訴過狄知遜他在做什麼。

但是隱約間狄知遜感覺,兒子一定是在幫助紀王府做一件大事。

自己的兒子在紀王手下磨煉,將來必定是有一番作為的。

他都一把年紀了,上不上位都無所謂。

“萬年縣,本王這裡有一樁案子,按規矩理應去你萬年縣衙審理。

可你也聽說了,本王被陛下禁足,有陛下的口諭在,本王若是出去就是抗旨。

所以隻能勞煩萬年縣你來王府審理了。”

李慎特意提到了自己被禁足的事情,這是一個理由。

一個不被他人彈劾的理由。

當年的萬年縣令私自聽取禦史王維取的命令,惹的李世民大怒。

李慎才不會犯同樣的錯誤。

萬年縣可是長安城裡的兩大縣令之一,負責管理半個長安城,手下的捕快和不良人加一起有一千多人。

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可不是其他普通縣令可比的。

聽到紀王說讓自己審案,狄知遜有些皺眉,紀王府審案也是大忌啊。

心中不斷嘀咕,你可真是祖宗,難道不知道不能私立公堂麼?你還叫我來。

不過自己現在屬於紀王這邊的人,就算犯錯也得硬著頭皮上了。

“紀王殿下,不知是審理什麼案子,是否需要上報大理寺,刑部。”

“不不不,王爺,就沒有這個必要了吧?”

上報大理寺和刑部?這也太小題大做了,一般都是命案才會上報大理寺和刑部的。

一旁的王正禮連忙擺手對著李慎說道。

“萬年縣莫要誤會,本王不是讓你來這裡設公堂審案的,私設公堂就算是本王也要受罰的。

本王找你來隻是問問你一下關於律法的事情。”

李慎也不是傻子,要是讓狄知遜判罰了。

明天就會有禦史彈劾自己,紀王勾結萬年縣令,私設公堂,濫用私刑。

到時候不但連累了狄知遜,自己恐怕又得挨揍了。

聽到紀王的話,狄知遜放下心來,隻要不用他判案,那一切就好說了。

紀王知而好學,向他請教大唐律法,這並不是什麼錯事。

“那請紀王殿下明示。”

狄知遜行禮問道。

“都是百姓之間,把人打成重傷,應該怎麼判罰。”

“是否互毆?”

“不是。”

得到提示,狄知遜沉思片刻抬頭行禮:

“啟稟紀王殿下,按律,不因鬥,以手足擊人者,若拳毆不傷,笞四十,傷者,杖六十之。

不因鬥,故毆傷人者,加鬥毆傷罪一等。

見血為傷。”

狄知遜不知道紀王李慎是什麼意思,也不知道要懲罰的人是誰。

紀王也沒有給個圖示,這律法裡麵的彈性很大,對自己人和外人有輕重之分。

無奈,狄知遜隻能把貞觀律背了一遍。

李慎聽後明白了大概,就是沒打傷,抽四十竹片子,打傷了,打六十板子。

不因鬥,就是不是互毆,單方麵毆打他人,罪加一等,也就是七十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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