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如此,何必開始……我還是原來的……”
“喔~~~~~~”
歌聲的末尾,都沒用路遙開口唱,最前麵那一桌女孩就用歡呼替代了“我”。
“好聽~”
“再來一首~”
“好好聽~~~”
她們就像是路遙花錢雇來的一樣,明明就仨個人,但卻非常捧場。
“謝謝。”
路遙再次道謝,這時,稀稀拉拉的掌聲也同時響起。
“你這同學可以啊……”
王天書看著不知何時舉著新換的IPHONE手機的表妹,也真心實意的發出了讚美。
魏芊芊同樣點頭:
“他吉他彈的很好的。”
“在學校肯定很多女孩喜歡他吧?”
“……”
魏芊芊嘴角一抽。
沒好氣的白了一眼自己這大表哥。
隨後抿了抿嘴。
可不。
是不少。
挺多的。
不過人家的學霸光環太耀眼,除非他主動,否則誰能擔得起耽誤學霸學習的責任?
那可是班級第一……
哦不對,現在應該說是高三第一,乃至魔都第一了。
而這時,剛才開場那段輪掃的旋律再一次響徹了起來。
其實吉他是路遙的消遣方式之一。
就如同陳女士說的那樣,當初,父親就是靠一手吉他,把母親給“騙”到手的。
他和路卿小時候,路遠山隻要跑車回來,也總會給兒子和女兒彈上一曲。
所以,他的吉他可以說是“家學”。
而成長過程中,又正統的報了吉他班。
再加上前生後世的……真要算下來,他彈了“一二十年”也不為過。
技巧雖然不是什麼拔尖人才,但熟能生巧已經成了本能。
這會兒,見胡璃仍然維持著那姿勢,他估摸著這姐姐沒聽夠。
其實他也沒唱夠。
誰讓他剛掙了十八萬呢。
可惜……彩票中獎不能退還本金。
不然賺的更多。
但這會兒他確實需要一個發泄情緒的渠道。
而這一首《原來的我》,顯然達不到那種程度。
於是,他想了想,把剛才輪掃的那段,來自陳楚聲的《姑娘》前奏,給續上了。
在前世,每逢酒後,或者和朋友KTV聚會,陳楚聲的歌都是他的必選曲目。
原因無他,他和這位歌手的嗓音實在太像了,並且,路遙比他的KEY要更高一些,音域也更廣。
他唱這些歌的時候,總會收到無數同事或者是豔遇女孩的讚美,也算是他的殺手鐧之一。
於是,一段弗拉門戈的旋律響起。
他刻意讓自己的發聲更具備金屬感了一些。
《姑娘》前麵的這段弗拉門戈,可太經典了。
他彈了十幾年。
熟到不能再熟。
可在觀眾耳朵裡,這段自然、歡快的旋律卻代表著吉他手的技藝。
連沒變換姿勢的胡璃眼裡都露出了驚訝的神色。
但馬上她就眯起了眼睛,呢喃:
“hola,Flamenco。”
擅長多種舞蹈的她顯然也會跳弗拉門戈。
甚至腦海中已經跟隨這段旋律而響起了滴滴噠噠的舞步。
“我曾多少次夢見你呀~姑娘~”……
她耳朵一動。
比起剛才男孩那清澈、乾淨而溫柔的嗓音,這次的歌聲裡多了許許多多金屬的味道。
莫名的,她嘴角流露出了一抹笑意。
腦海中的那位身穿紅裙,踩著紅色高跟鞋的女郎叼著玫瑰花,以一種傲人的姿態,踏入了舞池中央。
裙角飛揚。
旋轉。
猶如熱情的玫瑰。
旁人欣賞它馥鬱的芬芳與嬌豔的美。
可想要摘一朵時,卻總是會被它的刺灼傷。
但……
她的嘴角上揚的跡象卻愈發明顯。
這朵玫瑰,
在黑夜中綻放。
“大王,讓咱老弟上我這當一暑假的歌手兼職吧,唱的也太好了。”
宇哥端酒說道。
胡璃沒搭理他。
看都沒看一眼。
而是專心致誌的看著那個舞台上掃著吉他歌唱的男孩。
眼眸如藕節。
開闔即折。
媚眼成絲。
……
一曲《姑娘》唱完,路遙心裡那股興奮勁兒算是下去了一些。
在那幾個特彆捧場的姑娘掌聲中,他本來都摘下了吉他要下場了,可往胡璃的那個方向看了一眼,忽然動作一頓。
因為他發現……海後還是剛才那個姿勢,一動不動。
這是……還要聽?
你跟著其他人一起鼓鼓掌不挺好的麼。
可看著她那一動不動的模樣,路遙想了想,還是摘掉了吉他。
把吉他放回原處時,那幾個姑娘也以為他要下場,還在那喊:
“再來一首!”
“安可安可!”
而路遙則拿起了那把電吉他。
就像是回應了她們一樣。
於是,幾個女孩再次發出了喜悅的掌聲和歡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