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秋後算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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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要出了安全生產事故,追責是必須的。此次,從縣裡下來的調查組是兩輛車,在鎮上找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都談了,還去礦山進行了實地調查,也找村乾部、礦工、村民等了解情況,還請有關專家進行了責任評估,最終認定:

鳳棲村此次造成1人死亡、4人殘疾、6人受傷的安全事故,意外成分占了少數,安全舉措不到位占了主要部分,必須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首先,是村支部書.記、村長。因為鳳棲村的石礦都是村集體所有,村長兼了礦長。這些年來,大大小小安全事故不斷,可村裡和礦上都未采取有力的整改措施,沒有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才導致慘劇的不斷發生。

其次,是副鎮長金輝的責任。金輝作為分管領導,儘管長期到村、到礦山進行檢查,但督促整改的力度不夠,工作上存在“蜻蜓點水”的情況,沒有一抓到底,嚴格督促整改落實。所以,應該承擔監督和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調查組跟金輝談話之後,金輝立刻跑到了鎮黨委書.記宋國明那裡,希望宋國明能替自己說一句話。畢竟他之所以在礦山上有些方麵抓得不夠嚴格,也是因為宋國明的親戚在礦上入股的緣故,宋國明也幾次給金輝打電話,金輝是看在宋國明的麵子上,才沒有,也不敢管得那麼嚴格。

宋國明一聽,立刻從椅子裡站起來,表情極其嚴肅:“你說我親戚在礦山入股,我哪個親戚在礦山入股了?”金輝回答道:“不是您的堂弟宋國亮嗎?有一次在‘安縣土雞館’裡吃晚飯,那天是您堂弟請客。宋書.記你還交代我,礦山的事情能關照就多關照一下。宋書.記你不會不記得了吧?”

宋國明盯著金輝,辯解道:“沒錯,這個事情我記得。可那是好幾年前的事情了!我堂弟在礦山的股份,也早就轉給了彆人。而且,你是分管安全生產的副鎮長,你履行監管責任是崗位職責,難道因為我一句話,你就不管了?你這是不負責任!我私下裡說的話,不一定都經過深思熟慮,如果我說錯了,跟你的崗位職責不符合,你應該提醒我才對,否則要你這個副鎮長乾什麼?!”

宋國明的一席話,讓金輝震驚了。出事之後,宋國明竟然就這樣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金輝從宋國明那裡出來,立刻去查礦山股份名單,發現宋國亮的股份真的在一年前已經轉給了一個叫做林小鳳的人。林小鳳是誰?再一查,竟然是宋國亮老婆的表妹,這層關係就遠了。

金輝很後悔,這兩年來一直顧忌宋國明的權威,在礦山管理上點到為止,許多安全舉措都沒有完全落實。這次礦山崩塌的山頭,其實金輝和蕭崢前兩次去礦山檢查的時候,就發現是個隱患,告誡過村裡和礦山,以後爆破山體的時候,絕對不能隱藏在這個山頭下麵。

一秒記住

可礦山認為,他們以前搞爆破都是藏在這個山頭下麵,從來沒出過事。而且從這個山頭下麵,到爆破現場距離最近,也最方便。因而礦山一直沒有投入資金,建一個相對安全的爆破隱藏點,結果現在就出事了,而且一出就是大事。

金輝不由想起蕭崢多次向自己建議,要督促村裡和礦山整改這些隱患。可自己當時告訴蕭崢,胳膊拗不過大腿,還是要給宋書.記的麵子。結果現在出事了,宋書.記有沒有給自己麵子啊?金輝非常後悔,當初沒有聽蕭崢的建議,可現在一切都已經晚了。

調查組除了要對金輝追責,還要對之前在安監站工作的蕭崢追責。

在找蕭崢談話的時候,調查組指出:“蕭崢同誌,你長期在安監站崗位上工作,鳳棲村礦山的安全事故,你也要承擔安全監管不到位的責任。”

蕭崢道:“調查組的各位領導,我希望你們能搞清楚,早在一兩個禮拜之前,我已經提拔為黨委委員,我已經不能算是安監站的一員了。我不在一個崗位上,你們卻要我承擔這個崗位的責任,不科學吧?”

調查組成員道:“你們鎮上有同誌反映,你雖然提拔了,但是鎮上並沒有就你的分工下過文。所以,安監站的工作,還是你的工作之一。”蕭崢一聽,就怒了:“放他們的p!是哪個鳥人這麼說的?”

調查組成員被突然爆粗口的蕭崢震了下,相互看了看,隨後調查組組長穩住了氣,道:“至於誰說的,我們不能告訴你。”其實,有關蕭崢也該承擔責任的建議,是鎮黨政辦主任蔡少華提出來的。

“人名都不敢說,還在這裡扯什麼淡!”蕭崢說得非常不客氣。鎮上有的人針對自己,這個縣調查組的人要查自己,對這些人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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