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科技招商大會(三)(2 / 2)

“所以,此次大會的目的,就是將這些已經成型的技術商品或者待研究的技術商品拿出來進行拍賣。而得標的人就可以享受一段時間的專利權,這個由朝廷保護你的權利。”

由朝廷保護的壟斷權,聽著就很誘人,而且,大唐皇帝就在此間坐著,並且一點都不反駁,說明這項政策的確不是空口白話。眾人的心也更穩了一些。

“接下來,我大概強調幾點重點。更多的細節,剛才發的小冊子上都有,我就不贅述了。”

“第一,購得技術的,隻可以二次銷售成品,不可販賣核心技術。就好比這個眼鏡,你可以將做好的眼鏡二次販賣給他人,但是不可私下將技術再次販賣給第三者,如經發現,輕則罰款,重則直接沒收專利權,且不退還拍賣本金。”

眾人點點頭,這很好理解,就是購得技術的,隻能自己作為第一生產商,至於後麵的,就是怕購買技術後,隻靠販賣技術,這不行。

“第二,任何科技技術,都有個專利保護期,專利保護期一過,那麼這項技術將不再作為機密,任何人都可以進行生產了。就以裴氏眼鏡行為例,專利保護期為五年,也就是說,五年之後,任何人都可以研究這項技術,研究成功了,也可以賣眼鏡,這是合法的。如果自己沒有技術,可以花一部分錢,到科技院直接購買技術,進行眼鏡的自產自銷。但是,不可私下販賣技術給第三者。”

嗯,很合理,人家花錢走在前麵,理應喝頭湯,但是五年後,這麼大的市場,大夥就都有機會進入了。因為裴氏再厲害,撐死也就是關中地區壟斷,自己那一畝三分地,再維護不住,散夥得了!

“第三,關於技術研發方麵。儘管這些購買的技術暫時屬於朝廷,但是,並不代表不允許民間自研。舉個例子,某地方的某人,他會一種獨特的煉鋼方式,煉出來的鋼就是質量比普通的好,那麼也可以申請專利。在朝廷進行評估之後,可授予其一定時間的專利權。如果這個專利屬於個人,則個人有權將這項專利賣於其他人。”

“關於這點,我著重的說一下,凡是個人申請成功的專利,朝廷都給予保護,如果發生強買強賣的情況,朝廷將直接壟斷這項專利,然後進行利用,再將賺得的資金返還於該專利者。”

說到這的時候,李豐田突然眼睛寒光一閃道:“朝廷對於專利保護的決心是史無前例的!所以,希望在座的諸位可以引以為戒,不要挑戰朝廷的決心,一旦發現,將永久剝奪參加科技招商大會的資格!”

眾人聽到這,有些人有意識的看了看坐在正中央的皇帝。隻見李二麵無表情,根本不反駁,說明這項決議是皇帝認可的。

不得不說,在李豐田說這一條之前,的確有些人起了強取豪奪他人祖傳技術的心思。

但是經李豐田這麼一說,就立刻打消了這個念頭。

畢竟這些人都是人精,還是分得清輕重的。

“還有,關於可能出現的專利衝突,我這裡說一下。舉個例子,張三本身不會研究技術,但是他有一項祖傳的技藝,同樣,另一地的李四也有同樣的祖傳技藝。但是張三為了響應朝廷的政策,主動到專利局申請了專利,那麼,律法上承認的這項專利,歸張三所有,從此以後,李四將不允許使用此項專利!”

此言一出,頓時一陣嘩然!

講道理,每個世家多少都有點自己的東西,就如同之前京師某世家的琉璃和紙一樣。

但是,朝廷這麼一搞,就相當於直接將他們家給抄底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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