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雙方聯合成立執法隊,維護租界內的治安。
六、租界內地皮拍賣的費用,新羅和大唐五五分賬。
七、大唐可以在租界規定的地方內駐軍,總體人數不能超過五萬人,軍隊不可以出租界,或乾涉新羅內政。
八、唐人如在新羅境內犯法,需要提交到租界內,由租界內的律法進行相關的審判。
九、在新羅境內,新羅有義務保護大唐商人的安全,反之,新羅商人在大唐境內也有同等待遇。
……
雖然這隻是個草案形式的備忘錄,但是實際內容跟正式條約差不多了,差的就是一個經過李二的審批了。
按著李豐田的意思,李豐田將這份草案帶回國內,經皇帝點頭後,明年再正式派出使節團來簽訂。
但是金德曼卻說,正巧明年打算派使節團去長安進行進貢和朝拜,不如到時就順便一起辦了。
李豐田想了想,就點頭同意了。
次年春,新羅使節到了大唐,然後在李二的授意下,正式簽訂的這份條約。
因為這年是癸巳年,所以這份條約又叫《唐新癸巳租借條約》,簡稱《癸巳條約》。
……
處理完李豐田此行的最大的心事。
李豐田也就準備啟程回國了。
金德曼親自相送。
講真,儘管李豐田不算是正式的使節,但是金德曼對李豐田的感覺還是非常好的。
沒有尋常那些唐人的傲慢,商談條約的時候,也沒有坑新羅,而是像個真正的有良心的商人那般,達到了真正的合作共贏。
如果李豐田要是知道金德曼這種心思,就隻能苦笑道:傻女人,被賣了還要幫著數錢……
但是不管怎麼說,新羅之行可謂是不虛此行了。
在撈了滿滿幾船的海帶之後,李豐田告彆了新羅。
……
不幾日,李豐田的船隊,便來到了李豐田海上的最後一站——榆關。
這一次李豐田沒有讓船隊都跟著,而是隻留下一艘船,剩餘的李豐田就讓他們先回登州了。
不過,在此之前,李豐田讓他們將帶過來的這些海帶,沿著大唐海岸線,每隔一段距離,就扔下去一些。
相信這些生長能力強的海帶,不久之後,就可以為沿海一帶的人民,多了一道餐桌上的美味。
李豐田之所以來榆關,就是他也需要考察考察這裡。
無他,這裡有著許多被李二安置在這裡的突厥人。
前文說過,李二聽了李豐田的建議,將不少突厥人都安置在了這裡,但是具體發展成什麼樣,李豐田需要親自的看一看。
因為榆關港口的重要性太大了!
首先,這裡不但是未來李豐田大唐沿海港口開發的一個重要的節點;其次,這裡挨著高句麗,也是未來出兵的地方;最後,李豐田將這裡選做了未來運送倭人去北海的必經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