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4章 遺產案(2 / 2)

李豐田聽的很認真。

案子很簡單,就是遺產繼承問題。

原告和被告是弟兄關係,原告是被告的親弟弟。

事情大概是這麼回事,二人是兄弟不假,但是年歲差距很大,弟弟屬於父親老來得子了,所以寵溺的很,長大後,母親去世之前,便將家中大部分好東西都給了小兒子,老大因為年長,自小也寵溺弟弟,就沒去爭。

而這小兒子憑借著這些財產,借著國家發展的東風,發了一筆小財。

然後就開始嫌棄長兄和老父親,就給趕走了。

而老大也是至孝,沒有過多的爭執,帶著老父親守著幾畝薄田。

土改之後,農民的收入和待遇有了顯著的提升,所以,儘管過的不富裕,但是也還行。

老父親也是長壽,活到九十,才在夢中突然逝世。

本來事情到這裡就結束了,但是老大在整理遺物的時候,發現老父親當年還藏了一手,有幾件傳家寶給藏了起來。

儘管這幾件傳家寶不算是什麼古玩文物,倒也值些錢。

誰知道這件事讓老二知道了,便找上門來想要分些遺產。

大兄本來因為之前的事怕爹娘傷心,就沒有爭執,現在父母不在了,況且自已家中的兒子也老大不小,也需要些錢財娶妻,再加上他覺得這些年小兒子沒有贍養父母一天,還繼承了當年母親給的不少錢財,他現在發了財,還要搶這些為數不多的遺產,就覺得不公平,所以,並不打算給。

一來二去的拉扯,於是乎,弟弟便將哥哥告上了縣衙,並且找了一個當地“懂法”的書生作為訟師。

很典型的一個遺產案。

“縣尊!從法理上來講,既然兄弟二人同屬於一個父母,在父母沒有遺命的前提下,那麼遺產就應該平分!至於被告之前提到的早些年母親給的財產,因為被告當時就在場,也沒有爭取,就說明被告已經默認了這個結果。再說,這財產在父母活著的時候,就屬於父母的財產,父母想給誰,那是父母說的算,換句話說,假如老父有遺言,將遺產都給了原告,被告也是沒有權利去拿的。”

那書生朗聲的對縣太爺說道。

“你,你!”老大氣的快說不出話來了,“你這人怎麼能如此不明是非,想我那父母,老二不光一天沒有儘孝,還將我和老父趕出家中不聞不問,待得老父去世,聽聞有了遺產,還又來搶奪,是何道理?”

“嗬嗬,那就不是我該考慮的事情了,法理上,原告的確是有權利在父母沒有遺命的情況下分得遺產的,原告說了,念在你這些年照顧老父,原告隻要四成就行。”

“你……”

老大氣的臉色發白,指著那書生氣的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縣太爺沒說話,隻是冷眼旁觀著二人。

“豈有此理,那老大明顯是至孝之人,怎麼還能落得如此結果?”

“那也沒辦法啊,律法上的確規定了,雖然老二不是人,但是法理上的確有繼承權啊,要怪就怪那老人走的急,哪怕提前把遺囑立下啊。”

“你沒聽說嗎,那遺產是老父藏起來的,老大都不知道,估計啊,就是留個心眼,隻不過沒想到自已毫無征兆的沒了。”

“唉,這也是老大倒黴,這個悶虧,是吃定了……”

“肅靜、肅靜!”縣太爺看著

“縣尊,小女子認為,剛才原告的說法,純粹就是歪曲事實,胡說八道!”

這時,那個一直安靜的女子,突然開口說道。

清脆悅耳的聲音,頓時響徹大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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