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0章 國家安全處特殊程序(2 / 2)

“我明白了,頭!”

乾脆利落地起身敬禮,周星星在自家大佬的目光之下,直接開始部署具體行動。

“駱sir,由你負責成立專項調查小組,關sir配合你的工作。”

“以政治調查部為主體,抽調情報組部分弟兄提供技術支持。”

情報組提供技術支持,自然就是展開監聽監視的工作。

這方麵,情報組才是真正的專家。

按照正常的程序,警隊執行監聽任務,需要經過海關,入境處,廉政公署,以及終審庭的許可。

但這隻是正常途徑,正常程序。

國家安全處存在的意義非常特殊,另外有一套不同的程序存在。

港府所有執法部門展開行動,需要以港島的基本法為依據。

最終的案件審判,也通常遵循普通法的解釋原則和方法。

然而警隊國家安全處,卻另有國家安全法案作為根本宗旨。

因此國家安全處的行動,在某些特殊時期,完全可以繞過港府執法部門的正常程序。

“Yes,sir!”

在駱達年的帶領之下,其他人皆儘起身抬頭敬禮。

“Sir,這次調查行動,是否需要定製一個期限?”

承擔下行動任務以後,駱達年稍稍思索了一番,隨後提出了一個問題。

立法會獨立議員黃俐德,政務司法律援助署署長兼立法會議員馬卓賢,財政司金融科主管兼立法會議員李樹升。

這三個人的身份全部都並不簡單,國家安全處有權力進行正常調查。

可如果始終沒有什麼有價值的收獲,調查小組也不可能長時間維持下去。

毫不客氣地說,倘若這次行動出現了泄露,必然會引起港府其他人員的不滿。

即便國家安全處不在乎這一點,而且行動泄露的情況也微乎其微。

但駱達年既然擔任了這個調查小組的負責人,那麼他就必須要考慮到所有可能存在問題的環節。

周星星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將目光轉向了自家大佬的身上。

自家大佬雖然給足了自己尊重和權限,但自家大佬畢竟還坐在上麵呢。

他可以負責調查工作的具體實施,可如果涉及到進行決定的核心關鍵,那肯定還是需要自家大佬做出指示的。

“這次行動,所有人員必須保證精銳,但同樣不能過分占用警力。”

周權稍稍思索了一番,最終給出了行動宗旨和持續時間。

“行動時間嘛,暫時就持續到下一年度的審查評估工作開始之前。”

寒戰事件野心家既然已經開始活躍,那麼他們就肯定會露出馬腳來。

本年度國家安全處針對港府的審查評估剛剛結束,接下來還有整整一年的時間。

依照國家安全處的力量,如果在這一年時間裡麵都無法找到那三個人的具體問題。

那麼這次調查工作,也就沒有必要繼續持續下去了。

當然,這並不代表周權會放棄針對他們三人的關注,他隻會取消這種專項監聽監視小組。

與此同時,他還會加強針對他們三人的審查評估力度。

保證在正常的程序之下,死死地盯住他們三人的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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