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84章 分土地(2 / 2)

本以為出了門會各自分開,再被帶往自己的屯子方向,誰知道四個屯長一起,也讓他們跟著一起走,去往的就是昨天秀水村的方向,而且這路越走越熟悉。

景永堅稍稍一打聽,才知道村子裡未經開墾的土地都在他家再往東的方向,說是幾家的地都連在一起。

景長寧一路走,一路跟李賢話家常,趁機套了一些話。

李賢:“隻要交足租子縣衙是不管的,但是每旬都會來人清點一次人數,農忙時節也會來催一催,若是種不出來交不夠租子還會處罰,嚴重的說是會送去農場,不過村子裡還沒有人過這樣的處罰。”

景長寧:“日常不會有人盯著?”

李賢:“上麵哪有那麼多閒工夫?都丟給村子裡了。就是村長要定期上去彙報,必須拿上你們上工的文書和表格,還要每一戶的家主簽名。”

景長寧稍稍鬆了口氣,這種方式就是縣裡把權限下放給村子來管理,當起了甩手掌櫃,那他們就好過多了。

糧食肯定要交夠,然後跟村長屯長搞好關係,鄰裡之間不搞得雞飛狗跳就行。

這種結果比原本他們想象的不知要好上多少,農閒的時候應該也可以做點自己的事。

分到的土地距離景永堅家有四五裡,也是海邊慣有的沙地,小北爺爺上去抓起一把土用手捏了捏,那土還有點濕潤,可是用力捏後一放開就馬上散了,一點粘性都沒有。

他說:“這土種紅薯土豆、蘿卜還可以,是種不了水稻的。”

景長寧知道不妙,連忙問李賢:“不能種水稻?怎麼我們簽契約交的租子是稻穀呢?”<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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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蘿卜青菜要交水稻,這不是坑人嗎?其他人也嚇了一跳,以為被人挖坑往裡跳了。

李賢略顯尷尬,但是也兩手一攤:“縣衙就隻收稻穀,我們也沒辦法。”

旁邊另外一個屯長也解釋說:“流放的犯人簽的都是一樣的契約,村子裡可沒什麼偏頗。

就算是租用土地的佃戶,也沒有往地主家送蘿卜青菜的道理。”

景長寧聽了稍稍悟出點門道來。

李賢好心說了一句:“土地租給了你們,你們儘管想辦法多種多收,我們這裡一年可以種水稻兩造,但是產量並不高,剛剛你們簽的每年每畝的租子是三百斤,產量也是往低了算的,並不算虧。

倒是建議你們種些雜七雜八的,如果勤快些,多種多收,收成也不比種水稻差,雜糧粗糧也可以解決自家的吃食,到時候賣了換成水稻交租就成。”

看他們沉默不語,除了景長寧外其他幾家都思慮重重,丈量好土地後幾個屯長也走了,臨走前一個個對景長寧客客氣氣的,還讓他有空過去喝酒。

麵前是一片未經開墾的土地,不過雜草不多,也沒什麼大塊石頭,很平坦,開墾並不難。

交租的事景長寧也跟大家解釋了一下,大家都明白意思,也知道契約不能更改,但還是擔心入不敷出的問題。

還發愁種什麼,再就是家家都是老少婦孺比較多,如何種得了那麼多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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