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蘇倩請假返回人間的第四天。
也就是說,蘇倩和女兒小櫻的相處,隻剩下兩天時間。
母女倆都默契地沒有提離開的事,仿佛隻要不提,就能一直陪伴下去。
第四天的時候,蘇倩陪著趙櫻,在她的墓旁邊,一起種下了一棵櫻花樹。
以前,蘇倩喜歡櫻花,是因為櫻花是她愛情的見證。
可,她的愛情到底還是破碎了。
但,現在的蘇倩依舊喜歡櫻花,如今是因為她的女兒小櫻。
蘇倩從來不後悔生下女兒,她隻是遺憾,女兒一出生就沒有了母親,她沒辦法陪伴在她身邊。
趙櫻親手把土埋上,哪怕是手弄臟了,她也沒有在意。
隨即她起身,轉頭問蘇倩,“媽媽,你說這櫻花樹能活嗎?”
“能,肯定能的。”
趙櫻笑了,“嗯,我也覺得能。”
頓了下,趙櫻道:“媽媽,我會好好學習的,等我以後工作掙錢了,我就給你重新修墓,一定修得漂漂亮亮的。”
至少,不會像現在這麼簡陋。
屆時,她還要給媽媽立一塊碑,上麵寫著:趙櫻之母,蘇倩之墓。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連快墓碑都沒有。
趙櫻有聽老一輩的人說,人,太過年輕就枉死,是不能葬入祖墳,也不能立碑的。
可趙櫻不信這些。
不入趙家的祖墳,可以,她知道,媽媽肯定和周敏阿姨說的那樣,不願意進趙家的祖墳,也不願意墓碑上刻著趙元之妻。
可她就是要為媽媽立碑,那是為了生她,失去了寶貴生命的媽媽,那是在地府徘徊17年,仍然念著她的媽媽啊。
媽媽,有資格立碑。
蘇倩眼眶泛著紅,伸出手摸著女兒的發,道:“好,小櫻想怎麼做都可以,媽媽都聽小櫻的。”
種下櫻花樹,蘇倩又帶著女兒去遊樂場玩,雖然以現在趙櫻17歲的年紀,已經不再合適了,但蘇倩似乎就是想要彌補女兒童年的缺失。
小櫻有媽媽陪著,進入遊樂場的那一刻,她似乎也變成了一個六七歲的小孩,她再也不用羨慕趙棠,或者其他小孩,有媽媽陪著一起去遊樂場了。
因為,她也有媽媽陪著來了。
當晚,母女倆都玩得很開心,也玩到了很晚。
晚上,蘇倩哼著歌謠陪著女兒睡覺。
“媽媽,這歌謠我聽著很是熟悉,是哪個歌手唱的,歌名叫什麼啊。”小櫻抬頭問。
蘇倩愣了下,“沒有哪個歌手,也沒有名字,這是我自己編的。”
“可是我覺得很熟悉,好像,很久很久以前就聽過……”
蘇倩沉默了,似乎喚回了久遠的記憶,“你以前確實聽過,那是我懷你的時候……”
那個時候,滿心期待女兒降生的蘇倩,每每到了晚上,都會哼著自己編的歌謠給肚子裡的孩子聽。
她想,或許小櫻會覺得熟悉,就是因為這個吧。
小櫻眨了眨眼,對於媽媽的解釋,覺得很是神奇。
漸漸的,小櫻睡著了。
睡著後的小櫻,覺得自己好像變小了,她蜷縮了起來,似乎在一個溫暖的地方,起初,周圍一片漆黑,她似乎沒有意識。
慢慢的,她好像有意識了。
然後,她就聽到了一個很溫柔的聲音,和她說話。
說了什麼,她聽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