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我就是哥們,你也是我的……·哥·們!”
呂秀才曾經說過,名字不過是個代號罷了,一聲哥們,一生哥們,呂子喬也說過,不認識的人喊製片人就行,因此林立重重的點了點頭,喜悅之情溢於言表。
此時兩人的名字統稱為哥們。
“哥們!”
“哥們!”
路人眼裡的兩個大傻波一就這樣開始互相喊起了哥們。
“不好意思啊哥們,真不是哥們不把你當哥們,實在是你突然穿上衣服,哥們實在是認不出來。”喊了七八聲哥們之後,男子有些歉意的對林立說道。
“……”
林立後退半步:“哥,我們好像沒有坦誠相待過,我一直都是穿衣服的。”
該不會對方把自己誤認為另外一個哥們了吧,如果這家夥男女通吃,林立現在需要開始計劃逃跑路線了。
還是屁股重要。
“哦哦,不好意思,說的意思差不多,男的臉我一般不怎麼記,你換了一套衣服,我認不出來,是這個意思。”男人拍了拍林立的肩膀,解釋道。
這下倒是可以理解了。
隨後男人就更加好奇的詢問道:“小哥們,你是怎麼現在就已經出來的?距離十五天還有好久吧?”
林立抖了抖自己身上的校服:“大哥們,我才十七,加上在所裡有一點關係,所以一天都沒關,就被放出來了。”
鎮魔司裡有人想當自己爹,這不是關係什麼是關係?
“哦哦,怪不得呢,我說那天怎麼就你頭上戴了麵罩,我還尋思你是什麼關鍵人物呢。”男人恍然大悟。
林立無言。
自己確實是關鍵人物,畢竟沒自己壓根就沒這次抓捕行動。
“挺好的,十七歲,真好啊,拘留所待著是真沒意思,能不呆自然是不呆的好,看到你沒事,哥們我也是真心的為你感到高興。”男子又拍了拍林立的肩膀,語氣更加的欣慰。
這情緒還真不是裝的。
男人之間的友誼,有些時候就是很奇怪的就產生了。
兩個完全陌生的男人,甚至會因為在高速上互相打了幾次雙閃,就一路相伴一起跑個上百公裡,默契的你追我趕,在其中一人下高速時,不舍的鳴喇叭致意。
何況是自己與眼前這個小哥們?
要知道,他們兩個很有可能是混過一條道上的人,這甚至都不是哥們能形容的,可以稱之為連襟兄弟了。
至於是什麼道,能用混來形容的,自然不太陽間。
“見到你挺開心的,但我還有事,就此彆過?”不過也就這樣了,對方說道。
“相逢即是緣,哥,咱一起去吃個夜宵?”林立立刻建議。
“這就算了,哥真有事呢,咱們山水有相逢,還能遇見的,下次再說吧。”對方擺了擺手,客氣的拒絕,隨後就繼續向前走。
自己想知道的東西還沒問出來,怎麼能讓他走了。
“哥,我可以請客!”林立回頭大聲的說道。
時間=路程÷速度。
那麼逆轉時間=速度÷路程!
此刻公式展開,時間回溯!
隻見男人原路後退,隨後回到了與林立對視的狀態:
“話又說回來,你說得對,相逢確實有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