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很靜,風輕吹。
12個人看到了雷震,眼中沒有憤怒,隻有悲哀。
沒人說話,也許是因為不知道該說什麼,也許是清楚說什麼都沒用。
他們被國家出賣了!
“誰是狙擊手?”雷震問道。
話音落地,其中兩人高高抬起頭。
“鬆綁。”
“給他們狙擊步槍。”
疑惑中,兩名狙擊手被鬆開,並且給了兩支狙擊步槍。
“看到遠處的燈塔沒?距離大概1000米,把燈打掉,我可以考慮放了你們。”雷震說道。
兩人深深看他一眼,立即端起狙擊步槍。
千米之外,燈光就跟螢火蟲一樣,肉眼看起來很費勁,在夜間對這種目標實施精度狙擊,相當考驗技術。
“行了,不是你們殺的我徒弟,因為你們不配。”雷震搖搖頭道:“最多達到精密,差得遠。”
當然不是對方乾的,但做戲總得做足。
“你什麼意思?”一名狙擊手盯著他。
“我是神話,當你們摸到槍的時候,我就清楚你們這輩子都不可能狙殺掉我的徒弟。”
“所以你們不是凶手,可以離開了。”
所有五角洲隊員都被鬆綁,但他們並沒有離開。
不是不想走,是走不了。
當上麵把他們當成凶手交過來的時候,就意味著他們必須得死,否則這件事沒完。
還有就是被徹底拋棄了,信仰崩塌了,真不知道該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