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大能力辦多大事,然而現實中懂得量力而行的人其實不是很多。
鄧錦覺得許敏真的很好了,她清楚自己的目標,明白自己的上限。
鄧錦還記得她阿娘給她講過的安義縣往事,她記得最清楚的就是安義縣令。
阿娘家裡是後遷到府城的,而在阿娘家遷到府城前,是在安義縣發展的。
安義縣令是個很有意思的官。
說他壞吧,他還從不欺男霸女,貪汙受賄。
並且他還嚴格約束親屬不準仗勢欺人。
但是安義縣令也絕對談不上什麼好官。
一年時間裡他能升一回堂都算是令人感動的了。
安義縣有個約定俗成的規矩就是有事莫找縣令。
不管是金錢攻勢也好,還是有事求辦也好,找縣丞,找縣尉,就是彆找縣令。
如果有外人不懂安義縣約定俗成的規矩,偏偏要找縣令。
那安義縣令也會出來辦事,隻不過這效率就有待考證了。
安義縣令最擅長用的就是一招“拖”字訣。
事情處理得是不緊不慢,最後外鄉人還能怎麼辦?
他是時間和金錢都不允許他繼續下去了。就算是吃了虧,也隻能將虧吞到肚子裡,及時止損。
地方官有時候真的是掌握了一地百姓生死,一地發展榮枯。
這樣一個縣令如果對比來看,是不是已經很好了?至少沒有亂作為?
單單比縣令,安義縣令確實不是最次的那一批。
但要是比縣,那安義縣一定最次的那一批。
縣令不理事,那大權歸誰?那自然就是歸縣裡的二把手了。
縣丞和縣尉平分了大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