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寧殺錯,不放過(1 / 2)

二更天,錦衣衛衙門。

劉文柄、劉文耀兩兄弟立於高大的院落之內。

劉文柄身著飛魚服,腰佩繡春刀,他的目光從眾多小旗官臉上掠過,表情沉凝中帶著一絲冷厲。

劉文耀則身著明製山文鎧,腰間同樣配著繡春刀,他表情凶狠中帶著興奮,額頭青筋凸起,左手按在刀鞘上不自覺的用著力。

為了這一天,兄弟倆已經足足準備了兩個多月了。

兄弟二人雖與崇禎皇帝血緣相親,但崇禎皇帝先前一直親近文臣,而疏離他們這等勳戚。

兄弟二人被張世康提任為錦衣衛的二把手後,才得到了大表哥崇禎帝的召見。

那時的崇禎皇帝在張世康的影響下,已然知道誰才是真正可以信任的人,談及大明朝最近十年的動蕩,表兄弟三人泣不成聲。

自那時起,劉文柄兄弟二人便暗暗下定決心,以身家性命和全部榮耀,襄助大表哥、大元帥肅清朝堂的宏願。

這兩個多月的時間裡,兄弟倆一次家都沒有回,每日裡除卻規訓錦衣衛征召的新人,便是埋頭在案牘庫裡,整理曆年來滿朝官員的各種檔案。

用劉文柄的話來講,國賊不除,何以還家。

用劉文耀的話來講,他與罪惡不共戴天。

如今,終於到了最關鍵的時刻。

“該說的話,本官在這兩個多月裡,已經對你們說過無數次。”劉文柄表情凝重的對在場的數百個錦衣衛中低級將領道。

“現在,本官再說最後一遍。

此事之後,陛下、指揮使大人必不會虧待爾等。

但在此之前,整個行動過程中。

不聽號令者,死罪!

收受犯官賄賂者,不論數額,死罪!

私藏贓物者,不論數量,死罪!

徇私枉法者,死罪!

徇私致使犯官脫罪脫逃者,族誅!”

劉文耀字字鏗鏘越說聲音越高亢,張世康很久以前就提醒過他,作為監察力量,最應當注意的便是部下的廉潔問題。

為了避免這個問題,張世康從征召時便規定,所征召的新人必須家世清白,沒有欺辱鄉裡的前科。

除此之外,他還給錦衣衛全體人員全部漲了薪俸,隻最低級的緹騎,月銀也有二兩白銀,這已經堪比京營馬軍士兵的待遇了。

而且,錦衣衛自打擴編之後,再也沒有拖欠過俸祿,每個月都按時按量發放,為此張世康還遭受過朝臣的彈劾。

與錦衣衛同樣待遇的,還有東緝事廠衙門。

當然,與完善的待遇相比,刑罰的嚴苛是成正比的。

張世康堅信,隻有足夠的待遇加上嚴酷的律法,才能儘可能的避免腐敗。

所以,才有了劉文柄的三令五申。

劉文柄說罷,劉文耀也上前一步,他是個粗人,但卻從不以權壓人,在錦衣衛衙門裡很得一部分的擁護。

“咱也說兩句。

晉商查抄出近兩千萬兩白銀,還有那一千車的珠寶細軟,足以抵得上大明好幾年的稅收。

但是指揮使大人說了,晉商與那群東林黨人根本就不能比,他們都老有錢了!

現在,本官帶著爾等去鏟除奸佞,倘若一切順遂,我大明國庫再也不會缺銀子。

指揮使大人你們都見過,他何曾虧待過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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