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按照他兩年前的性子,早把鄭芝龍罵破防了。
之所以隻是警告,仍然給了鄭芝龍機會,有不想內鬥的顧慮,當然,也有另外的原因。
比如鄭芝龍的嫡子鄭森,小夥子今年應該已經十八歲了,應當已經開始執掌鄭家的一部分事情。
鄭森,自然便是後來大名鼎鼎的國姓爺鄭成功,抗擊大清的民族英雄。
當時崇禎老哥自掛東南枝,大明滅亡,鄭家支持南明小朝廷。
後來多爾袞入關南侵,鄭芝龍一開始不遺餘力,但發現南明爛泥扶不上牆之後,便不顧鄭森的反對,毅然決然的投降了大清。
不過鄭森卻並未投降,他說服了幾位族叔和鄭家的主要骨乾,堅持繼續抗清鬥爭,後來又為大明收複了東番島。
張世康還記得,鄭森的老師便是錢謙益,而他逼死了錢謙益,不知道鄭森會不會因此怨恨。
但即便如此,張世康還是覺得,若能和平解決此事,最好和平解決,給鄭家一個機會,也算是給鄭森一個機會。
到了他這個地位,一念之間,就能改變太多人的命運了。
日子過的很快,轉眼間就到了三月初十。
這段時間裡,英國公府上下忙碌的不行,原因也很簡單。
再過幾天,張世康就要大婚了。
正月初八那天,崇禎皇帝下詔,正式給鎮國公張世康與破虜伯之女馬玲綺賜婚,婚期就定在三月十六日。
這對於已經幾乎賦閒在家的張之極夫婦來說,無疑是件終於可以好好忙碌的事情。
張之極連魚都不釣了。
釣友新城侯王國興也時常來幫忙。
除此之外,還有和聯勝的一幫子勳貴也時常來英國公府問候,希望能幫忙。
但英國公府家大業大,哪有什麼忙需要他們來幫。
一群大叔老頭子都是來蹭飯、混眼熟的,家裡也因此熱鬨非凡。
與此相比,張世康作為主角,反倒很是清閒。
不論是張之極,還是他的老丈人馬祥麟,都知道張世康的性子,不少繁瑣的禮儀能省就省。
除了孫氏時常讓他試穿各種婚禮時要穿的衣服外,他也樂得清閒。
原本張之極還與自己兒子商量,詢問婚禮要不要在他自己的府宅裡辦,言下之意是成了家後他要不要自立門戶。
張世康畢竟已經及冠,而且也已經成家。
他又非張家嫡長子,還是世襲的國公,按照禮製,早該自立門戶,分出英國公府了。
但張世康隻回了一句,還想再吃幾天乾飯,就讓張之極樂得像個兩百斤的胖子。
人年歲越大,就越喜歡熱鬨。
兒孫能在自己身邊,長輩自然都是樂見其成的,英國公府又不差錢。
隨著婚期臨近,整個京城都充斥著一股子喜慶的氣氛。
無他,天子賜婚之餘,還令禮部將消息告知京城百姓,並下令取消張世康婚禮前天、當天、後天,三天時間的宵禁,意在與民同樂。
京城百姓自然都受著鎮國公的恩德,恩人結婚,朝廷如此給麵子,誰能不高興呢?
於是到了三月十五日,京城街道上過年時才有的紅燈籠,竟然再度出現。
也是在這一天,大明皇帝朱由檢,終於承受不住張世康的軟磨硬泡,答應了張世康的兩個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