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討債的規矩(1 / 2)

一夫當官 佚名 2504 字 1個月前

伍良民握著手機在堂屋裡呆愣了好一陣之後,才磨磨蹭蹭地回到了臥室。

“三光頭“一看他的神態,就知道他找李衛軍又沒戲,臉一下子沉了下來,對三個馬仔一揮手說:“去,到他身上搜一搜,看他藏沒藏錢。”

三個馬仔立即衝上去,兩個人扯住他的胳膊,另外一個人彎腰在他的西裝短褲袋子裡摸了幾下,摸出了那個裝有八百元慰問金的信封。

伍良民見慰問金被他們搜走,殺豬一般嚎叫起來:“三哥,這是我的救命錢,你不能拿走啊!求求你,我再想辦法給你籌錢,這慰問金你還給我,我還得靠這幾百元買米買菜呢!”

一個馬仔抬起手“啪啪”打了他兩個耳光,喝道:“你欠三哥這麼多錢,這幾百塊錢你還想藏起來?做夢吧你!”

“三光頭”把那個信封接過來,抽出裡麵的錢看了看,冷笑一聲說:“良拐子,就這點錢今天你還過不了關。我們討債有個規矩:要麼見錢,要麼見血!你還不起錢,就放點血長點記性吧!你自己選擇一下:我們是敲掉你一顆牙齒,還是切掉你一根手指?”

一個馬仔聽到“三光頭”的話,立即從褲兜裡掏出一把鋒利的小刀,一把揪住伍良民的衣領,用刀子在他的嘴唇和手臂上敲了敲,厲聲喝道:“快說,你是要牙齒還是手指?”

伍良民嚇得魂飛魄散,連連求饒說:“三哥,各位兄弟,求求你們高抬貴手,再寬限我幾天。我明天就去找飛虎哥,從他那裡討生意做,賺的錢全部用來還賬,行不行?”

他所說的飛虎哥,是桃林縣一個黑道老大,也是一個毒販子,以前伍良民就是從他手裡“拿貨”再販賣給大龍鎮的癮君子。這種事本來是不能當著陸濤的麵說的,但因為此刻情況危急,而且他料定陸濤猜不到口裡所說的“生意”是什麼,所以便冒險一搏,想讓三光頭等人饒他一次……

三光頭瞥視了陸濤一眼,忽然抬手在他臉上狠狠地抽了一巴掌,罵道:“臭娘賣*的,你想害死飛虎哥是不是?你現在這個窮鳥樣,飛虎哥還會拿貨給你嗎?我呸——”

在呸了伍良民一口後,他再次把手一揮,對那個拿刀子的馬仔喝道:“牯牛,動手!”

陸濤一直默不作聲地站在原地,三光頭等人以為他也是來找伍良民討債的,所以沒有理睬他。

此刻,當看到那個綽號“牯牛”的馬仔又準備去揪住伍良民的衣領時,陸濤突然橫身攔在他們中間,然後抬眼看著三光頭,用商量的語氣說:“三哥,他現在確實沒錢,請你饒過他這一次,讓他以後慢慢還你錢好不好?你們如果真的敲掉他一顆牙或者切掉他一根手指,那是犯法的事,要負法律責任的。萬一公安機關追究起來,不僅他的錢你們要不到,動手的人還會坐牢。到時候你們有理的變成無理的了,這又何苦呢?”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