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趙泰的手伸上去,林耀就一把給他抓住了,搖頭道:“彆跟他開玩笑,他不禁逗。”
趙泰眉頭微皺,他爹身家百億,他可是申城數一數二的富二代。
林耀敢出手攔他,分明是對他的不尊重,現記在他很不高興。
“這是我兄弟袁克華,殺人如麻,手上三十幾條人命,是個需要尊重的人。”林耀湊近趙泰身邊,小聲跟他念道:“彆跟他開玩笑,他會當真的。”
趙泰的眼睛瞬間就圓了,看袁克華就像看外星人一樣,驚道:“真的?”
林耀微微點頭,還是小聲道:“再次自我介紹一下,塔寨,林耀。”
趙泰是個聰明人,他雖然有性格缺陷,人也比較癲狂,但是腦子還是很好用的,不是林景文這種一無是處的富二代,要不然他也考不上劍橋。
很快他就聽出來了,塔寨林耀,不止是林耀的自我介紹,同樣也是在回答他之前的問題。
他問林耀殺過人嗎,林耀當時說沒有。
現在,這才是回答,他從塔寨來,殺人不眨眼,身邊也都是亡命徒。
“還愣著乾什麼,給這位大哥弄個坐位,不,弄兩個,給刀疤哥也弄一個。”
趙泰的瘋狂隻針對弱者,對強者他還是尊重的。
在他的價值觀中,袁克華這種有幾十條命案在身的人,比在場的這個總那個總好玩多了。
要不是場合不對,他真想拉著袁克華好好問問,他都是怎麼殺人的,殺人是什麼感覺。
他趙泰雖然也喜歡玩,可他玩的東西跟這幾位相比,那就是小巫見大巫。
就說槍吧,他也喜歡,沒辦法,弄不到。
隻能在網上,花五千塊錢買了個高仿的呲水槍,還是鍍金版的。
“這位刀疤哥,也是個狠人吧?”
看到張彪與袁克華入座了,趙泰興奮的對著林耀問道。
林耀微微點頭,湊到他耳邊輕聲道:“職業槍手,從業十六年,尚未有失手記錄。”
“嘶!”
趙泰的心跟小貓撓的一樣,他本身就不是個走尋常路的人,對這種事不但沒有懼怕反而心向往之。
有首詩不是說了嗎:趙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銀鞍照白馬,颯遝如流星。十步殺一人,千裡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男人,誰不曾幻想過自己是個沒有感情的殺手,就像電影裡的小馬哥一樣。
現在,兩位大神就在自己身邊,趙泰恨不得抽出自己的呲水槍,大喊一聲:“看看誰才是真正的殺手之王。”
“趙總,趙總,我帶了個朋友來了。”
正幻想著,突如其來的話語聲,打斷了趙泰的美夢。
趙泰不耐煩的抬頭一看,來的是酒吧經理王峰,這小子平時沒少拍他馬屁,給他送女人,當即壓下心中的不滿,沉聲道:“你怎麼總有朋友啊,這次又是哪個垃圾?”
“趙總,這次可真是我的好朋友,從小玩到大的那種。”
王峰穿著白襯衫,拉著一個三十一二歲,長得跟大馬猴一樣的人過來,介紹道:“這位,就是我的好朋友孫大聖,申城刑警,外號申城FBI,一雙火眼金睛能辨善惡,不知道抓了多少不法分子。”
趙泰麵色微變,先是看了眼林耀三人,隨後又不動聲色的坐在位置上,不留痕跡的抹掉了桌上的白色粉末。
林耀仿若未覺,趙泰是個癮君子,在電影中就表露出來了,不值得他驚異。
倒是這個孫大聖讓他多看了兩眼,因為這還真是個厲害人物,看上去跟李飛一樣做事衝動,實際上粗中有細,所有的行動都是先思後行,出手就是絕殺,不是易於之輩。
要不是年輕的時候,孫大聖在偵破一宗拐賣人口的罪案時,情緒激動將人打成了重傷,被記了大過,以他的年紀跟履曆,起碼是市局隊長一級,或者是縣城的局長、副局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