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獵人(2 / 2)

影視先鋒 龍升雲霄 4948 字 10個月前

此時,已經是早上七點,獵人們大多出發了。

營地對獵人有規定,每人每月最少要帶回60張皮毛,不合格的要登記在冊,狩獵結束後統一清算。

如果你完不成規定任務,你的薪水就會被扣除一部分,所以沒有人會在早上偷懶。

林耀和格拉斯騎著馬,向著幾十裡外進軍。

他們的狩獵範圍,包含了方圓數百裡的區域。

這一區域內,據說屬於印第安人中的克裡族,這是一個人口數千人,在眼下已經算是大部落的族群。

他們生活在劃歸給他們的保護區中,每當秋季便會向南方遷移,直到春季才會返回。

理論上,這片足有1300平方公裡,比港島還要大些的保護區,是不允許外人進入的禁獵區。

亨利皮草公司,就是鑽了克裡族會向南遷移的空子,偷偷過來非法狩獵。

他們的狩獵範圍,以北部的山脈為屏障,一路向南延伸,覆蓋著數百平方公裡的範圍。

眼下,狩獵隊在這個方向,已經獵殺了半個月之久,營地附近幾十裡已經沒有獵物了。

為了獲取皮毛,他們要向更南端前進,那裡氣候更溫和,生存著更多的鹿群和河狸。

前者,是鹿皮靴的主要材料,後者是河狸皮帽子的代名詞。

“我們要去哪,追蹤鹿群,還是去河邊找河狸?”

騎在馬上,抱著老式前膛槍,林耀一邊注意四周環境,一邊頭也不回的對格拉斯問道。

格拉斯走走停停,不時留下記號,頭也不抬的說道:“都不是,我們要對付的是兩個大家夥。昨天我跟霍克,在這邊發現了一隻帶孩子的黑熊,就是因為追蹤它們霍克才中了陷阱,今天我要殺死它們,為我的兒子報仇。”

“兩隻,你確定能對付?”

林耀緊了緊手上的武器,黑熊可不容易對付,哪怕是用更現代化的連發槍,也很難保證幾槍之內擊斃黑熊。

這裡可是樹林,到處都是植被,根本不用妄想在三十外內發現獵物。

三十米的距離,對黑熊來說從發動攻擊,到抵達目標隻需要幾秒,開槍的容錯率非常低。

通常這種情況,聰明的獵人會選擇退讓,除非對自己非常自信,不然不會選擇在樹林中跟黑熊硬碰硬。

你幾槍沒打中它,或者沒把它打死,它衝過來就會打死你。

“我有這個!”

格拉斯掀開皮衣,露出了下麵的一把大口徑手槍。

火山牌狩獵手槍,是這把武器的名字。

火山代表著殺傷力,狩獵代表它的針對性。

兩者組合在一起,就是一把專門用來獵殺大型獵物的單發大口徑手槍。

好東西!

林耀看一眼就知道,這把武器不是老板白送的垃圾貨,而是格拉斯自己帶來的強力裝備。

保守估計,這把槍的價值,不會低於250美元,足夠在外麵買一匹普通戰馬了。

甚至再添點錢,能買一杆1888式委員會步槍,這款槍可是經典型號,科技水平代表著當下的極限。

哪怕放到後麵的抗戰時期,各項屬性也不亞於唐國的漢陽造,被評為二戰前最好的步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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