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也沒打中,子彈不知道飛到哪去了。
林耀搖了搖頭,他對這名少年有印象,平時乾活很賣力,也跟他們一起逮捕過逃犯。
沒想到遇到大場麵就嚇壞了,果然兩三個人的戰鬥與戰爭是兩碼事。
這場雙方投入近百人的小規模遭遇戰,根本不是牛仔們拔槍互射能比的。
在這種子彈亂飛的環境中,運氣甚至比槍法更重要。
砰砰!!
林耀不斷開槍,短短兩分鐘內,就有四個人被他擊斃。
剩下的就沒那麼好殺了,他們不是藏身在馬車後麵,就是趴在商店裡跟他們互射。
一番亂戰之後,哈農損失了十幾人,林耀這邊也損失了七八個。
好多房頂上的守衛都啞火了,不知是被人打死了還是受了重傷,火力封鎖變得蕩然無存。
“他在上麵,上去殺了他!”
耳邊傳來呼喊聲,林耀抱著步槍後退,發現了一名企圖爬上來的悍匪。
沒有猶豫,一槍打在他的腦袋上,子彈將他撞翻在地。
“救,救命!”
回頭一看,東麵也爬上來一個人,手持匕首,將少年撲倒在地。
林耀想也不想的抽出手槍,對著此人的後背就是兩槍。
少年得感謝左輪槍的穿透力不強,要是換成後世的五四手槍,子彈在貫穿悍匪的同時也會把少年串成葫蘆。
“酒吧被攻破了!”
亂戰中,林耀從遠處聽到喊聲。
抬頭看去,威爾遜的屍體被從二樓丟了出來,蒙麵隊的匪徒們已經占領酒吧。
這不是個好消息,酒吧是小鎮上最高的建築,匪徒們占領了酒吧,就相當於占領了比他們更優越的製高點。
從林耀的角度看去,無法看到酒吧的樓頂。
但是從酒吧的樓頂往下看,整個小鎮都能一覽無餘。
“神槍手,酒吧的樓頂上有神槍手,我看到他了!”
少年指著酒吧的方向,希望提醒到林耀。
下一秒,少年人的腦袋猶如西瓜般爆開,紅的白的灑落一地。
林耀躲在掩體後麵,看了眼少年的無頭屍體,低語道:“孩子,我不得幫你補充一句,當你發現神槍手的時候,應該想想他是不是也發現了你!”
話落,林耀一個翻滾衝出掩體,對著樓頂上的神槍手就是一槍。
沒打中!!
林耀臉上的笑容一僵,隨後他的掩體上便傳來了劈裡啪啦的子彈撞擊聲。
躲在掩體後麵,他知道這裡不能再待下去了。
沒有人希望被神槍手盯上,剛才那一槍雖然沒打中,卻顯然嚇到了對方。
短時間內,神槍手恐怕不會更換目標,這代表治安所上的射擊點廢了。
“所有人離開樓頂,進入建築內纏鬥,等待支援!”
林耀放聲大喊,隨後一個翻身從治安所的樓頂躍了下去。
剛落地,他就聽到了腳步聲,起碼有兩三個人正在往這邊跑。
他們是被聲音吸引過來的,有可能是匪徒,也可能是自己人,誰知道呢。
林耀將步槍背在身上,躲在牆角,拿著左輪深吸了一口氣。
短距離戰鬥中,步槍因為槍杆過長不利於發揮,左輪才是巷戰的首選。
一秒,兩秒...
聲音越來越近,當近在咫尺時,林耀往地上一趟,槍口對準來了來人。
呼!!
虛驚一場,來的是三個逃跑的小鎮居民,其中一個正是跟前身青梅竹馬的女孩艾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