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6:明路(1 / 2)

影視先鋒 龍升雲霄 7457 字 8個月前

駱駝想借林耀的手打入內地。

林耀何嘗不想借他的手穩定港島這邊。

洪興與尖沙咀倪家,注定和他做不成朋友。

東星相對來說與他衝突較小,因為東星的主要利潤是藍冰、誠信貸、夜總會,還有博彩業,群星在這些方麵涉足的不多。

沒有和洪興那麼尖銳的利益衝突。

相比偏門生意,林耀更看中正行。

不一開始就做正行,是因為港島階級化嚴重,一流資源都把持在大鱷手中,沒有敲門磚你根本無法進場。

群星就是他手中的敲門磚,身為群星公司的董事長,林耀能和一流富豪平等對話。

不至於人家在屋吃蛋糕,你卻連門都進不去。

所以在他眼中群星是槍杆子,正行是錢袋子,二者缺一不可。

他的敵人已經很多了,哪怕不能和東星成為朋友,他也不想再多一個敵人。

“奪取旺角的時候,東星出兵擋過洪興的路,外界就猜測我和駱駝是不是結盟了。

結盟當然是不可能的,卻不代表我不能把戲演的更像些,給外界造成我已經暗中與駱駝結盟的假象,震懾洪興和倪家的人。

煙霧彈也是好的。”

掛斷電話,林耀端著紅酒坐在沙發上,思考著下一步該怎麼走。

他承認邀請駱駝出演英雄本色中的宋子豪,有拿他當槍使的意思,但是外人看了不會這麼想。

他們會覺得群星的董事長和東星的董事長關係很親密,不然林耀怎麼能邀請駱駝來當男主角,彆的公司誰敢請駱駝拍戲。

彆說外人了,恐怕這個任命傳遞下去,群星和東星內部的人都會驚異不已,莫須有的事最容易讓人相信。

第二天。

張世豪開車帶著葉國歡,來到了約定好的取錢地點。

行動很順利,五個黑色包裹被丟在垃圾箱內,每個包裹中都裹著九百萬港幣,全是一千麵額一張的大鈔,合計四千五百萬。

“發財了,這下發財了!”

將錢搬到金杯車上,二人發瘋一樣的撕碎包裝袋,看著裡麵的鈔票傻笑不止。

可惜笑容沒持續太久,也就是半分鐘的樣子,張世豪和葉國歡就失去了笑容。

“這麼多錢,隻有三分之一是咱們的。”

葉國歡意有所指的說道。

張世豪目光閃爍,壓低著聲音:“我們能怎麼辦,形勢比人強,貪了這筆錢彆說我們會沒命,弄不好還會連累家人,你可彆有其他想法。”

他們兩個也不是從石頭縫裡蹦出來的,錢雖好可也要有命花才行。

這裡可是旺角,誰知道周圍有沒有林耀的眼線。

他們要是做些什麼,估計出不了旺角就會橫死街頭。

“我不是那個意思。”

“就說黎胖子這件事吧,全是咱兩一手做成的,姓林的在裡麵沒出什麼力,有他沒他沒啥區彆。”

“分錢的時候他卻要分大頭,留給我們的隻有些邊角料,是不是很不公平?”

“如果我們兩個單乾,你的智,我的勇,何愁賺不到大錢。

“社團的人點子紮手不好搞,我們就搞普通富豪,專挑那些十億身價以上的大富豪下手,不用多,隻要做上一兩票,以後還怕沒有富貴?”

葉國歡說的雙眼放光,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未來。

張世豪也被說的心動不已,因為這錢來的太快也太容易了。

黎胖子可是洪興旺角分堂的堂主,綁他才不過用了兩把AK,前後不過三分鐘的功夫。

這三分鐘,換來了四千五百萬巨款,還有二人的名聲大噪。

更妙的是完全沒有驚動警署,風險比打劫金店和銀行低多了。

黎胖子都這麼容易搞定,那些吃的肥頭大耳的富豪們豈不是更容易。

眼下港島這邊還沒流行保鏢護送,很多富豪都自己開車上下班。

隻是提前得知路線,幾枚釘子加一把噴子就能開工,弄好了對方連警都不敢報。

典型的以小博大。

“有搞頭啊!”張世豪很是心動,隻是想到林耀的可怕,一時有些膽戰心驚:“可是耀哥那邊...”

葉國歡知道他想說什麼,皺眉道:“他讓我們做的我們都做了,現在誰也不欠誰的,大路朝天各走一邊。

頂多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我們不碰他的朋友就是了,咱們跟他不是一條路上的人,這次能混到一起不過是各取所得。”

不同於從小在港島長大的張世豪,葉國歡是從老家那邊過來了,小時候吃過很多苦,立誌要成為人上人。

他要是願意給人當狗,當年豺狼找他做生意的時候就加入豺狼團隊了,也不至於半路被豺狼當成棄子拋棄。

現在他也是這個想法,要乾就自己單乾,誰也不比誰多個腦袋,憑什麼自己要屈居人下。

“話是這麼說,就怕耀哥不會輕易放過我們!”

張世豪看了眼車上的錢,想了半響,低語道:“先把錢帶回去吧,路上我尋思尋思,見麵了再看看耀哥的態度,可以的話我私下和他說說。”

“嗯。”

葉國歡點頭答應下來。

嗡嗡嗡...

汽車發動,向著碼頭倉庫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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