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若,她曾經再疼愛,終究不是她親生的。
在鳳家,血緣其實很重要的。
也就是鳳若以為血緣不重要,以為憑著她對鳳若的寵愛,有資格和鳳晴爭了。
嗬嗬,想得倒是挺美的。
鳳家主的車子開走了。
保鏢按照鳳家主的吩咐,給了鳳若兩千塊錢,就撇下了鳳若,上了保鏢車,開車離去。
鳳若拿著那兩千塊錢,看著遠去的車輛,又哭又笑的。
她,真的被養母舍棄了!
徹底地舍棄!
她始終還抱著點奢望,認為隻要解釋清楚,認為養母調查清楚了,就會原諒她的。
錯了。
養母什麼都清楚,但是養母選擇了放棄她。
大嫂也不是養母生的,但那是養母的長媳,給養母生了幾個孫兒女的,比她這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女兒重要多了。
鳳若忽然蹲在地上,大聲痛哭。
她完了。
真的要回到親生母親那邊嗎?
不,她不想回去。
哭了好一會兒,鳳若停止了哭泣,她站了起來,將那兩千塊錢數了數,還真的是一百不多一百不少,就兩千塊錢。
過去,兩千塊錢在她的眼裡都不是錢。
現在兩千塊錢卻有可能是她一個月的住宿費和夥食費。
此刻的鳳若比莞城的寧思淇都不如。
寧思淇就算沒有被龍先生當成棋子養著,至少還有一個親弟弟每個月給她一點生活費,餓不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