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各方反應(求追訂!)(1 / 2)

第252章?各方反應(求追訂!)

陳昆的粉絲一開團,緊跟著迅哥兒的粉絲就上了。

圍脖,一下子變得好不熱鬨。

不少人,都把積壓已久在內心中的怨恨通過鍵盤敲打在了網絡上。

也吸引了越來越多的人討論。

熟悉時尚的人,看了整個的采訪鏡頭後,表示對陳昆、迅哥兒的粉絲反應以及媒體的片麵報道有點蒙。

采訪通篇看下來,人家向陽跟劉茜茜前腳剛說完會去看《建國大業》,接著是跟《風聲》的主演之一黃小明一起吃了飯,然後才是關於迅哥兒的事。

記者問關於迅哥兒在‘巴黎高級定製時裝周’期間,向陽跟迅哥兒有沒有交流。

向陽的回答是:他不認識迅哥兒。

那整個巴黎高定時裝周期間,有報道出過向陽跟迅哥兒打招呼的畫麵嗎?

沒有。

迅哥兒作為一名明星,她在高定時裝周期間接受了那麼多家媒體采訪的時候,畫麵裡也沒有出現過向陽的身影,也未主動的提及過,說明了什麼?

說明倆人真的如向陽所言,倆人從來沒有過麵對麵的溝通以及交流啊。

那向陽說,他不認識迅哥兒有問題嗎?

其次,向陽是愛馬仕的設計師,不是香奈兒的!

愛馬仕跟香奈兒的恩怨曆史悠長,私下中人家設計師之間走的再近,在時裝周期間接受媒體采訪再怎麼互相吹捧彼此,平日中都是代表各自品牌的。

所以懂得時尚的路人覺得,這件事或多或少,是迅哥兒的粉絲在碰瓷,陳昆的粉絲在借題發揮,敗壞路人緣。

而劉茜茜的粉絲,更不乾了啊。

看過當初報道的人都知道,記者采訪陳昆的時候,問他跟劉茜茜合作的感受,他直接來了句“劉茜茜是誰?”

關鍵是,當時劉茜茜就坐在旁邊。

你說這場麵尷尬不尷尬?

現在人家向陽因為一句“我不認識迅哥兒”被上綱上線,那我們說起陳昆跟劉茜茜之間陳芝麻爛穀子事情的時候,你們怎麼嘲諷我們的來了?

你們說劉茜茜當時沒演技,沒知名度。

那我們就說迅哥兒沒有時尚咖位,沒參演過好萊塢製作。

本來就是一個簡短的采訪,整段的采訪內容被其他家的媒體上傳後,漸漸的有人發現最初的文字報道是不全的,人家向陽說這話的時候整段的話語是:不好意思啊,你說的迅哥兒我不認識,謝謝。

而通篇的采訪看下來,人家並沒有踩迅哥兒的意思,而是每個問題實話實說。

人家不認識你家明星有問題嗎?

人家實話實說也是錯?

本來一直深藏在劉茜茜圍脖下麵,以球迷群體為基礎的樂子人,立馬就玩起了各種段子。

“我認識大衛貝克漢姆的全名,也知道他長啥樣,我倆算不算‘認識’?”

“我認識小羅,知道他一嘴齙牙,我倆算不算‘認識’?”

“我認識大羅,那個光頭的家夥,我倆算不算‘認識’”

“我認識吉格斯.”

“我認識卡恩”

“我認識貝肯鮑爾”

“我認識”

很快,隨著樂子人的加入,網上掀起了一陣‘我認識XXX,我知道他啥樣,我倆算不算‘認識’的討論’

迅哥兒的影迷、粉絲在陳昆粉絲的幫助下,成功的在互聯網上,掀起了大家對‘認識’做出了一個新的定義。

並且沒有熄滅下去的樣子令許多人捉急。

在得知網上自己的粉絲跟影迷在辱罵向陽的第一時間,迅哥兒臉都嚇白了。

自己這邊還在等黃小明的回信,網上就突然爆出了這樣的事情。

說實話,剛看到媒體那幾個引戰十足的標題的時候,她也先是一愣,連續被對方拒絕兩次後她也有點反應不過來。

但是,奢侈品牌的設計師都要參加公共關係培訓的,自己沒有明麵的招惹過對方,也沒有學國際章在接受采訪的時候拉扯雙方的關係,對麵不應該火氣這麼大啊。

直到完整版的采訪被上傳,她差點暈了過去。

團隊這邊反應再迅速,也不可能把所有在參加罵戰的粉絲勸解住。

就算她本人親自發了微博,並@向陽道歉,圍脖下依舊有不少人在打著自己粉絲旗號的人在瘋狂辱罵向陽。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看著很多ID不同,但格式很相似的話術,剛剛組建起來負責網絡宣傳這塊的人使勁的搔了搔頭發,“這架勢,怎麼感覺跟自己家請了水軍一樣?”

“你說什麼?”說話間,迅哥兒唰的一下從椅子上坐了起來。

“水軍.”

這不是華宜為了宣傳《風聲》的時候,用過的宣傳手段嗎?!

“迅哥兒,我說這個很像水軍,你看這些ID發的東西都是一模一樣的。”剛進來團隊,負責圍脖的小女生,指著屏幕中截圖下來的幾條圍脖忐忑地說道。

“.”

迅哥兒跟她的經紀人黃哥聞言湊過來一看,果真如此。

一種不好的預感油然而生。

“是誰在害我!”

處於金雞獎跟奢侈品代言最為敏感時期的迅哥兒很快意識到了不對,小巧玲瓏的臉上煞白煞白的。

“我們現在能做什麼?”

“這個.”

“我這邊已經在給QQ的管理群發消息了,讓他們刪帖,但很多人表達了不滿。”負責QQ管理的員工搶先一句說道。

她說完,迅哥兒腦子突然“嗡”了一下。

她現在被夾在中間了。

“快,幫我給小明哥打個電話,讓他幫我約一下向陽!”顧不得自己的粉絲,想著先把事情跟向陽解釋清楚的迅哥兒第一時間做出了判斷。

隻是

黃小明除了為好友感到捉急以外,他還懵.

自己要幫這個忙嗎?

“給這幾家媒體立馬發律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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