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吧,比同年級的其他學生還是要強一點的。
“創作本身是一種個性的體現,肯定會帶有很個性的一些東西。比如王連英的風格就屬於比較偏現在流行的‘藝術搖滾’和‘迷幻搖滾’。而那首《孤勇者》,好像並不屬於這兩種風格之一。說實話,這首歌的風格我還不是很清楚,因為它有一些介於‘流行’和‘搖滾’之間的東西。”
殷紅梅的解釋比較專業,也比較中肯,聽懂了的人,開始動搖一開始的想法。
“殷老師,是這樣的……”
王連英眼見風向有些不對,連忙解釋道:
“因為我們樂隊一直想要取得一個好的成績,但是藝術搖滾不利於傳唱,想要打開知名度,聽眾認可是很重要的。所以我想創新一下,將‘流行’和‘搖滾’結合,所以才有了這首曲子,這是我們全新的風格,我稱之為‘流行搖滾’!”
這解釋都把高磊聽懵了,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
你乾脆說你是一個流派的開山鼻祖得了唄!
“年輕人,有創新意識,是非常好的!”
李躍進適時的肯定了王連英的話:
“藝術,需要靈感,也需要長期的藝術沉澱。從來沒有學過畫畫的人,他能畫出曠世奇作嗎?筆都不會拿的人,怎麼可能把稍縱即逝的靈感,變成作畫呢?
風格什麼的,是會根據人的成長而改變的。大家說,對吧?”
他問向周圍的人群,立刻得到積極的響應,不少人扯著嗓子喊:“對!”
風格,不能作為判定是否剽竊的標準!
李躍進攤開雙手,得意的看向殷紅梅,給了她一個“你懂的”眼神。
非要這樣解釋,似乎也可以。
殷紅梅無法反駁,但是她有一種感覺,這歌不是王連英寫的。
身為老師,自己的學生有多少本事,她有一個基本的了解。況且,高磊能夠提出“風格”這個問題,就代表著他想從專業的角度,為自己辯白。
真正剽竊他人作品的人,不可能有這樣的膽量。
可是,辯白失敗了。
高磊沒想到王連英這麼厚顏無恥,也對,事關聲譽,肯定要拚一些。
“李老師說得對!”
他挺直了腰背,一點也不慌:
“風格可以變,就像有的人,明明是個男人,可突然想當女人了,也是可能的!”
高磊微微一笑,直接無視李躍進黑下來的臉,繼續說道:
“既然王連英學長想到轉變風格,迎合市場,那想必做了不止一首《孤勇者》這樣的歌曲咯?咱們現在這麼多人,還有專業的老師在場,王學長不妨唱一兩首,讓我們也好耳目一新!”…。。
他的觀點很簡單:要想證明歌是你做的,那就再做一首類似的。
做搖滾的人,都是很驕傲的,“流行搖滾”至少現在還不被認可,甚至遭受鄙視。
王連英一心以Beyond為目標,榜樣都沒做流行搖滾,他們怎麼可能做?
他沒有存貨,一首都沒有。
“哼!你以為創作那麼簡單嗎?”
王連英不屑的冷哼,鄙夷的看著高磊:
“我這首也是剛剛做出來的,怎麼可能還有其他?倒是‘神童’你,做個夢就能做出一首歌,想必你隨便睡一覺,又有一首咯?”
“哈哈……哈哈……”
人群爆發譏笑聲,如果真的做夢就可以創作歌曲,那歌壇那些寫歌的作曲家,那麼辛苦乾嘛?
都去睡大頭覺好了!
“那我要是真的‘睡’出來了,怎麼辦呢?”
高磊勾唇,饒有興趣的看著王連英:
“我要是還能唱出一首同樣是流行搖滾的歌,且完全沒有任何人唱過,絕對的新歌,王學長,你說,怎麼辦?”
人群沉默了,鴉雀無聲。
一個非音樂專業的學生,說他還有一首從來沒人唱過的新歌?
不可能吧!
蒙頭努力的嘟嘟提醒您:看完記得收藏【筆趣789】?xiaoshubao.net,下次我更新您才方便繼續閱讀哦,期待精彩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