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我若還有新歌,你說怎麼辦(2 / 2)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吧,比同年級的其他學生還是要強一點的。

“創作本身是一種個性的體現,肯定會帶有很個性的一些東西。比如王連英的風格就屬於比較偏現在流行的‘藝術搖滾’和‘迷幻搖滾’。而那首《孤勇者》,好像並不屬於這兩種風格之一。說實話,這首歌的風格我還不是很清楚,因為它有一些介於‘流行’和‘搖滾’之間的東西。”

殷紅梅的解釋比較專業,也比較中肯,聽懂了的人,開始動搖一開始的想法。

“殷老師,是這樣的……”

王連英眼見風向有些不對,連忙解釋道:

“因為我們樂隊一直想要取得一個好的成績,但是藝術搖滾不利於傳唱,想要打開知名度,聽眾認可是很重要的。所以我想創新一下,將‘流行’和‘搖滾’結合,所以才有了這首曲子,這是我們全新的風格,我稱之為‘流行搖滾’!”

這解釋都把高磊聽懵了,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

你乾脆說你是一個流派的開山鼻祖得了唄!

“年輕人,有創新意識,是非常好的!”

李躍進適時的肯定了王連英的話:

“藝術,需要靈感,也需要長期的藝術沉澱。從來沒有學過畫畫的人,他能畫出曠世奇作嗎?筆都不會拿的人,怎麼可能把稍縱即逝的靈感,變成作畫呢?

風格什麼的,是會根據人的成長而改變的。大家說,對吧?”

他問向周圍的人群,立刻得到積極的響應,不少人扯著嗓子喊:“對!”

風格,不能作為判定是否剽竊的標準!

李躍進攤開雙手,得意的看向殷紅梅,給了她一個“你懂的”眼神。

非要這樣解釋,似乎也可以。

殷紅梅無法反駁,但是她有一種感覺,這歌不是王連英寫的。

身為老師,自己的學生有多少本事,她有一個基本的了解。況且,高磊能夠提出“風格”這個問題,就代表著他想從專業的角度,為自己辯白。

真正剽竊他人作品的人,不可能有這樣的膽量。

可是,辯白失敗了。

高磊沒想到王連英這麼厚顏無恥,也對,事關聲譽,肯定要拚一些。

“李老師說得對!”

他挺直了腰背,一點也不慌:

“風格可以變,就像有的人,明明是個男人,可突然想當女人了,也是可能的!”

高磊微微一笑,直接無視李躍進黑下來的臉,繼續說道:

“既然王連英學長想到轉變風格,迎合市場,那想必做了不止一首《孤勇者》這樣的歌曲咯?咱們現在這麼多人,還有專業的老師在場,王學長不妨唱一兩首,讓我們也好耳目一新!”…。。

他的觀點很簡單:要想證明歌是你做的,那就再做一首類似的。

做搖滾的人,都是很驕傲的,“流行搖滾”至少現在還不被認可,甚至遭受鄙視。

王連英一心以Beyond為目標,榜樣都沒做流行搖滾,他們怎麼可能做?

他沒有存貨,一首都沒有。

“哼!你以為創作那麼簡單嗎?”

王連英不屑的冷哼,鄙夷的看著高磊:

“我這首也是剛剛做出來的,怎麼可能還有其他?倒是‘神童’你,做個夢就能做出一首歌,想必你隨便睡一覺,又有一首咯?”

“哈哈……哈哈……”

人群爆發譏笑聲,如果真的做夢就可以創作歌曲,那歌壇那些寫歌的作曲家,那麼辛苦乾嘛?

都去睡大頭覺好了!

“那我要是真的‘睡’出來了,怎麼辦呢?”

高磊勾唇,饒有興趣的看著王連英:

“我要是還能唱出一首同樣是流行搖滾的歌,且完全沒有任何人唱過,絕對的新歌,王學長,你說,怎麼辦?”

人群沉默了,鴉雀無聲。

一個非音樂專業的學生,說他還有一首從來沒人唱過的新歌?

不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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