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作品得到了肯定,韶華的信心恢複了一些,“謝謝大哥,隻要有你一個人還覺得我寫的東西好,我就開心!”
他像看小孩子一樣,笑看著韶華:“隻有我一個人欣賞是不夠的,至少不夠你吃飯。”
提到飯碗問題,韶華又犯了難。
她對霍大哥說,自己明天要交的稿子,一個字都沒寫出來。
還有剛才給大哥看的這個稿子,改了那麼多遍,最後也沒用上,感覺就快不能吃這碗飯了。
“你這篇舊稿,願不願意投到我這?我可以幫你發表,但我要第一版,而且一個字都不要改。”
韶華聽了這話,感動極了。
但她隻能拒絕霍大哥的美意。
她告訴霍雲騰,自己和禿頭簽了十年獨家版權,而且簽的是她這個人,也就是說,十年之內,她就連在朋友圈發一首酸詩的版權都是禿頭的。
這篇舊稿件,自然也就沒有權利投給霍大哥了。
如果她偷偷換個筆名,倒不是不行,但那屬於違約行為,她不敢那麼做。
她說完後,霍大哥就笑了,很不可思議地看著她:“A簽,十年,給那麼一家小雜誌社,你能告訴我,你當時怎麼想的麼?”
韶華被大哥一問,也有點發窘。
在行業內,A簽指的是簽人,作者一切創作,包括不同語言的文字,版權都屬於公司。
B簽就是隻簽某本書某個作品,把作品授權給某家公司,而作者是自由的,可以同時給多家供稿。
一般A簽,也就三年或者五年,她這個就厲害了,十年。
至於她當時是怎麼想的,其實是意氣用事了。
她對霍雲騰說了這其中的緣由。
吐槽歸吐槽,其實禿頭主編是帶她入行的老大哥。
在韶華還是個小菜鳥的時候,禿頭也指點過很多,之前對她態度也都挺好的,總是很照顧她,像個老大哥一樣。
所以他給韶華提了合同的事情後,韶華想著反正給誰寫也是寫,禿頭哥給了他一份穩定收入的工作,隻要求她每個月固定寫四篇至少萬字的文章,她就答應了。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簽了約,還是和他認識時間太久了,簽約後,禿頭對她態度就變了,會對她發火,也會否定她的作品,讓她一遍遍修改,連三觀都讓她改。
現在韶華也感覺很不舒服,可又沒什麼辦法。
聽她解釋完了,霍雲騰說道:“朋友是朋友,涉及到合同了,那就是為了對簿公堂而做的保證,是涉及到你個人利益的,怎麼能這麼心大呢?”
韶華低著頭,鬱悶。
“而且我聽你說完,沒感覺到你這個老大哥有多好,倒像是在儘可能榨乾你的好處。”
大哥直言不諱,說到了韶華的痛處。
她一直安慰自己,和禿頭相識很久了,禿頭以前沒這麼世故,是個挺低調謙遜的人,也許是職場改變了他的性格吧。
但韶華也漸漸感覺到,人和人之間的感情,不是對等的。
就像她上一段感情一樣,她一心一意付出,以為對方也是一樣,但不過是自己的一廂情願罷了。
至於禿頭到底是怎樣的人,也許她也不曾真正了解過……
“哥,你彆說我了,我意識到自己犯蠢了……”
霍雲騰幫她把頭發掛到耳後,沒脾氣地歎了口氣,“我是替你著急,不是說你愚蠢,而且我怎麼就遇不到你這麼講義氣的小作者呢?十年賣身契,說簽就簽了。”
“你還說……”
大哥笑著拍拍她頭頂,“行了,那就再讓我看看你的合同吧,我看看怎麼給你贖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