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不用擔心,各位會長和城主回去多幫忙宣傳和發動玩家便可,隻要是在那座小城落戶的,甚至遷戶籍到朱崖州其他領地的,都可以算進去。至於落戶後又離開的,這個就和你們無關了,不用對其負責。”陸霜仔細回答道。
隨後,陸霜為了防止他們毀約,又補充道:“當然啦,這個條約不是一時半會就能實現的,我本人醜話說在頭,如果到時未能達到十萬人這個指標,則由在場的十一個玩家勢力進行補償。鑒於你們是一起過來的,我就把你們當作一個整體,要是少一個玩家,就補償飛天城一金;要是少一萬人,就要補償一萬金。總之,缺多少人,你們就補多少,出資比例就平均分攤,如何?”
眾人對這個要求覺得還算可以,認為陸霜並沒有提出比較過分的條件,即便到時違約了也虧不了多少。不過他們要對其中的一些細節進行詳細討論,例如飛天城這邊必須要在公元186年年底之前,在朱崖州建立一座小城級彆的城池,基本的基礎設施要完善,傳送陣費用為1銀人次,海運班次的單程票價格不高於200銅人次。且禁止飛天城方對玩家的正常行為進行限製,不能使用巧取豪奪等違背玩家意願的行為,等等。
很快,雙方就協議達成了一致。由這十一個玩家勢力出資支付給飛天城五萬金,且在公元188年年底前讓不少於十萬名玩家落戶朱崖州,以換取飛天城軍隊對西涼叛軍采取綏靖政策。
不過對於飛天城軍隊該“綏靖”到何等程度,在場的十二個人又爭論了一番。
有人認為,作為交換的代價,飛天城軍隊理應不能再和西涼叛軍交戰。陸霜自然是持堅決反對態度的,且不說叛軍玩家正在攻打郿縣,和飛天城的城防軍及血狼軍團打得正歡,要是西涼叛軍主動向飛天城軍隊發起進攻,那麼飛天城軍隊是不是要束手就擒呢?這是完全不合理的。
又有人認為,飛天城軍隊可以主動防禦,但不能主動進攻西涼叛軍。對此,陸霜稍微可以接受一些,現在能追殺得到的叛軍士兵已經不多了,這個時候放棄主動進攻的損失並不大。但陸霜也提了自己的要求,為了掩人耳目和不被人追究責任,飛天城這六個軍團將抱團行動,適當追殺一些落單的叛軍士兵,總人數不超過十萬人。
對於西涼叛軍來說,十萬人的數量不多,而且都還是階位比較低的叛軍士兵,是個能夠接受的損失。
另外還有兩個問題需要討論,一個是涉及到的飛天城軍隊人數的適用範圍。陸霜答應當前的六個軍團及丹陽青兵會保證執行這個條約,戰爭武器也不借給張溫。至於在其他地方的飛天城軍隊與叛軍交戰,這個就不是陸霜能管的了,畢竟相隔有一段距離,等斥候或傳令兵傳達消息過去,估計都已經打完了。萬一消息還沒傳達過去,飛天城軍隊就已殲敵百萬,總不能賴在陸霜頭上吧。
另一個問題是,陸霜隻答應這次不會主動進攻叛軍,不可能整個西涼之亂劇情任務期間都不會對叛軍陣營發動進攻,相當於一剪梅等人花錢買了叛軍主力的一次平安。當撤退的叛軍離開這片土地時,那些乘坐運輸船渡過渭水、前往陳倉的西涼叛軍,不在條約的保護範圍之內。不過飛天城需要和西涼叛軍保持三天行程的距離,三天的時間足以讓大部分落下的叛軍士兵成功渡過渭水,所以一剪梅等人對陸霜提出的這點沒什麼異議。
最終,經過一番激烈的討價還價,確定了陸霜這邊的責任。具體是,陸霜及其飛天城這六個軍團和丹陽青兵,在接下來的時間裡儘量減少與西涼叛軍的交鋒,將追殺的叛軍人數控製在十萬人以下,受到叛軍進攻時可以積極防禦。同時飛天城軍隊與西涼叛軍需保持三天行程的距離,渡河的那批西涼叛軍不在條約的保護範圍之內。如果陸霜違約的話,需要支付給這十一個玩家勢力各十萬金,用以作違約金。
雙方就條約的具體內容討論到了深夜,謝絕陸霜的挽留後,這十一位玩家勢力首領帶著還算滿意的條約離開了飛天城的營寨。通過係統來簽訂條約,具有強製懲罰的威懾力,哪一方違約了會有係統來強製執行違約條款,哪怕不想還錢,係統也會從違約方的領地的各項收入中扣除一部分本金加利息用以償還,讓老賴無處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