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2章(1 / 2)

沈婉宋恒 佚名 2314 字 5個月前

第987章

聽見是宋子玉發了這麼狠的毒誓,周王氏怔了一下。

堂外的百姓道:“連自己死後的事兒都咒上了,宋大小姐這個毒誓發得夠狠的。”

“是啊!敢發這麼狠的毒誓,看來宋大小姐沒有說假話。”

“將證物拿上來。”陳府尹對站在一旁的孫捕頭說了一聲。

“是。”孫捕頭拱手領命,去後堂將證物端了上來。

那證物便是一堆銀子和兩張銀子,還一塊包銀子的布。

陳府尹看著堂上的證物道:“這裡的五百兩銀子和這塊包銀子的布,在周榆被挖出來的時候,就在他身上。五百兩銀子,跟宋子玉說的正好對得上。這塊布上也繡了個玉子,由此,可以斷定這銀子再到周榆身上前,應該是屬於宋子玉的。”

“這、或許這銀子就是我家夫君的呢!這塊布有可能是宋子玉以前送給我家夫君的,我家夫君隻是用這塊布包了銀子而已。”周王氏怎麼也不願意承認是自己的夫君先勒索了宋子玉。

陳府尹道:“據本官調查,周榆自從出獄後,便在西街賣字畫代人寫信。住的地方也十分簡陋,就是三十文一月與人混住的小院兒,一間房裡便住了五個人。以他的條件,不可能擁有這麼多銀子。你若不信,本官可以傳與周榆同住的人前來問話。”

周王氏的肩膀垮了下來,證據就擺在堂上,大老爺又調查得這麼清楚,由不得她不信。

“民、民婦信。”

見周王氏沒有再胡攪蠻纏了,陳府尹竟然覺得有一些欣慰。

“所以”陳府尹高聲道:“本官斷定,周榆確實是勒索了宋子玉的錢財,周榆的要挾勒索之罪也是成立的。按東宸律令,要挾勒索他人錢財,與打劫無異,根據打劫的金額量刑。涉案金額超過一百兩者,杖刑兩百,流放北地十年服苦役。像周榆這種,若他還活著,真要判他,應該是要流放北地做一輩子的苦役。”

沈婉眼睛一亮,勒索錢財與打劫無異的嗎?她看的法典上怎麼沒有?不管了,這是一個很好的突破口。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