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能無恥到這種地步!”
這句能直接入選年度流行語錄的話一出來,全國人民都傻了。
在公眾的認知裡,陳大導是不會看饅頭的,就算看了也不會有什麼反應。人家是蜚聲國際的大導演,胡戈一介草民,做個給大家樂嗬樂嗬!
結果陳大導不僅要起訴,還痛斥不能無恥到這種地步!
網友不乾了,胡戈咋的了就無恥?
你真是為了保護自身權益麼?
這正是事情的關鍵,陳大導沒讓群眾覺得他在保護版權,反而是惱羞成怒,仗勢欺人!
“《重慶晚報》如果說,首映前記者問他票房不好怎麼辦,是惹了他的底線,那麼這一次,恐怕他認為是在脫他的底褲了,所以他才跑到法院去撒嬌。”
“《新快報》饅頭剛出現不久,筆者就和朋友認真討論過,陳導是否會去告胡戈。最後大家得出一致結論:如果他足夠聰明,就不該去告。但是,他一定會去告,因為他是陳導。
從陳氏夫婦之前說《無極》不好者必摧之,連孕婦也不能放過,的一貫表現來看,他不告胡戈,就絕對不是陳凱歌!”
“網友:記得凱哥在《藝術人生》上落淚,我想他是好人。現在看來那眼淚都是做作,在記者麵前罵胡戈無恥,無恥的是誰?人不能無極到這種地步!”
如果說,之前影評還有正有反,那起訴這事一出來,媒體和網友幾乎一邊倒。
甚至驚動了演藝圈同行。
“曾誌偉:香港很多戲都被改編成各種搞笑的版本,已經司空見慣了。電影有了知名度才有人願意改編,不賣座的電影還沒有人搭理呢,應該高興才對。”
“陸川:中國文藝界的批評現狀本來就不健康,對電影的過度宣傳越來越常見。在利益驅動下,民眾反應與電影評論越來越脫節。在這樣的情況下還去起訴一個弱勢民眾,不太合適。”
“徐靜蕾:這兩天官司事件大熱特熱,老徐對結局的預想是:和平解決。大家都緩一緩,何必傷了和氣。”
洪晃也躺槍,撰文道:“由於前夫和一個饅頭過意不去,這一周以來,我的所有朋友都毫無遮攔地拿我開涮,點撥我對男人的品味。
這事我感到非常冤枉。
首先,非要把我跟一個十多年既沒見過麵,也沒說過一句話、甚至連碰都沒碰到過的人聯係在一起,這實在不太公平。
其次,派出所的警察經常告訴犯錯誤的同誌:‘有錯改了就好。,就算我有前科,也不能天天提領,多不厚道。”
甚至引起了友邦驚詫“英國《獨立報》:中國大導演被‘饅頭血案,激怒”
“美國院士饅頭血案!”
由於饅頭裡用了《中國法治報道》的鏡頭,央視也被采訪了。
央道的一位領導表示:“我們不會參與這個事情,我看了一遍,就是好玩,胡戈挺有創意的。”…
上海小樓。
最近幾天,這棟小樓被各地記者圍的裡三層外三層,開始胡戈還接受采訪,後來也不管了。
這天晚上,他扒開窗簾瞧了瞧,外麵的人少了很多,但還有兩位毅力驚人的,始終在蹲守。
嗯,字麵意思,就蹲在門口守著。
“我也能成名人?”
“跟荒誕劇一樣!”
胡戈撓撓頭,家裡沒米沒菜,他得吃飯啊,隻得硬著頭皮走出去,倆記者蹭的站起來。
“吃飯!先吃飯!吃完我接受采訪。”
“那何必呢,我們請客,走走走,邊吃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