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夢娥臉色一扭,這才心不甘情不願地屈膝行了個禮,向雲苓賠罪。
“太子妃金安,臣女方才多有失禮,請太子妃莫怪。”
雲苓揮揮手,滿心都在李夢紓身上,懶得跟呆頭鵝計較。
李右相這時也迅速反應了過來,臉色難堪地道:“說的沒錯,太子妃恕老夫直言,夢紓與張家少爺已經交換了庚帖,兩家結親乃鐵板釘釘之事,夢紓絕不能去清懿書院。”
雖然目前看來把李夢紓嫁過去血虧,可張家是李家一黨勢力的中流砥柱,他絕不能壞了兩家的關係。
雲苓笑笑,不以為然地道:“成了親都還能和離呢,沒成婚怕什麼?”
李右相試圖掙紮,“可悔婚說出去不好聽啊,豈不壞了兩家情誼……”
“好吧,不去書院也可以,那李右相就交一千兩黃金的違約金出來吧。”
雲苓淡淡開口,直接拋出了殺手鐧。
李右相當場懵住,“啥?”
在雲苓的示意下,霜梨從袖袋中摸出一份文書。
“這是報考清懿書院的一份契書,上麵有契約細則,凡報考書院者,若最終以排名前十的成績被錄取,則書院將免去未來三年的一切束脩與學雜費。”
“但作為交換條件,學生不得拒絕入學,並且要在結業後聽從朝廷安排,施行為期三年的義務勞動。”
“這份契書是所有學生報考時便簽下生效的,倘若違約或者未能按時入學,便按照每年三百兩黃金的數額償還違約金。”
李夢紓也聽得一怔,她當初報考的很匆忙,但也大致掃了眼招生公告,並不記得有這茬。
不過看到雲苓若有若無的暗示眼神,她心下一動,裝作知情的模樣點了點頭。
這份契約文書是的確存在的,張貼招生考試的公告時,上麵便有提到這一點,所有學生免除束脩的情況下,未來要做三年的義務包身工,隻是沒有所謂的前十名限定違約金。
違約金是雲苓這兩天新打的補丁,前十名學子基本都是太子黨的學生,串供起來很方麵。
至於其他人若問起也不怕,便說是對方沒看清就好了,反正告示的最後一條明晃晃地寫了:最終解釋權歸清懿書院所有。
李右相聽完後徹底傻了。
一千兩黃金!?
那可是一千兩黃金啊,不是一千兩白銀!
太子妃以為人人都是金王爺金富貴,隨手就能掏出一座金礦來嗎?
【作者君:先發兩章,三更會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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