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是錯了,但媽已經沒有辦法再回頭,媽做過的錯事,已經無法彌補。”

鳳悅對女兒說道,“阿晴,以後好好地過好你自己的日子就行,其他人找你做什麼都不用管,媽跟你說過的話,你要記住。”

“方堯,我跟你說過的話,你向我承諾過的話,希望你也能記住,阿晴,我就托付給你了,好好對她。”

鳳悅知道自己沒有回頭路,但她也不願意麵對一切,不願意進去坐牢,她寧願死,也不願意坐牢。

不想麵對被大家指責辱罵。

她當家主這幾十年來,排除異己,也剝奪了很多族人的福利,將權力集中在家主的手裡。

得罪了太多的人。

族裡的人,明麵上對她恭敬,背地裡恨不得她去死。

她不怕得罪人。

連養大她的姐姐,她都能害死,她怕什麼得罪人。

隻是,她做了那麼多得罪人的事,換來了今天權力基本上都抓在家主手裡的結果,最後卻便宜了長姐的後代。

她不甘心呀。

不甘心又能如何?

這一切,本就是她搶來的。

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搶來了,總有一天也會失去。

鳳悅舉著手槍對著下麵的人。

她的手槍裡一共也就五發子彈,已經被她打掉了三發,還有兩發。

見鳳悅的手槍又對著下麵的人了,警察大聲叫喊著大家退後再退後,得虧鳳家大宅的院子足夠大,退到最邊去,距離主屋能有好幾百米遠。

鳳悅的槍是以前那種老式的,射程不遠。

隻要大家退得足夠遠,她就射不到大家。

加上是夜晚,就算院子裡的燈光很亮,還是不如白天的,鳳悅又是個七十歲的老人家了,視力沒有年輕人那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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