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最後的陳述(1 / 2)

破防了,真的破防了。

李默不知道現在該怎麼形容自己的心情。

他剛才已經表明了對方認證可能有精神問題,你不和我辯論這個問題。

反手掏出來一堆證人資料?

你怎麼那麼狗?!

這太離譜了吧!

李默打了那麼多場官司,還從來沒有見到過這樣的!

簡直就是破大防現場!

蘇白嘴角含笑,默默的望著破防的李默,你小子不是很囂張嗎?

不是覺得可以和我繼續辯論嗎?

我直接不和你辯論了,你說這個證人可能有精神問題,那其他的呢?

總不能算是吧?

繼續啊?

來啊來啊,繼續囂張?不是冷嘲熱諷嗎?

不是在法庭外麵接受記者的嘲諷的時候表現的很厲害嗎?

不是看不起我這個白君律師事務所專注於婚姻谘詢嗎?

婚姻谘詢怎麼了!

刑事訴訟上照樣把你問的找不到北!

注意到蘇白的目光,李默直接破大防,真想罵上兩句,但還是忍住了,至少在法庭上不能罵。

現在還是直播庭審呢。

萬一罵了,不僅僅是南都銀行的形象沒了,就連他也會在法律界直接出名,或者說社死。

說不定還會被當做經典案例進入法律界反麵教材。

在法庭案例本上遺留千年!

一想到這個結局,李默瞬間冷靜了下來,平複好自己的心情,低頭看著材料。

蘇白微微一笑,繼續說道:“審判長,我方掌握的證據材料足以說明,銀行不具備保護客戶財產的情況。

所以申請對於剛才被告方南都銀行律師方麵的辯訴進行撤銷。”

咚!

於彩霞敲響法槌。

“拒絕原告申請理由。”

“拒絕依據:銀行方麵在法律上有保全客戶財產的義務,原告方所提出來的證據不具有普遍性。”

“同意申請請求。”

“同意依據,被告方南都銀行未履行保障銀行客戶安全。”

敲響法槌的那一刻,於彩霞的審判理由也已經講的清清楚楚。

隻不過有些不了解的人,在庭審直播中沒有看明白這是什麼意思,不由得提了出來。

“羅老師,這又拒絕又同意的什麼意思?”

“對啊,看的我迷迷糊糊的。”

“羅老師講講唄。”

法評人羅大翔微微一笑,針對於彩霞的這一審判進行了解釋。

“拒絕原告的申請理由的原因是,原告的申請理由和證據表明了銀行不具有保護客戶財產安全的責任。”

“但是在法律的規定中,銀行在銀行內必須要保障客戶財產的安全。”

“南都銀行在和其受害客戶打官司勝訴,不代表普遍性,如果判了同意,那麼就認定了銀行沒有保護客戶財產安全的責任。”

“但是判了不同意,在這場辯論中,南都銀行又沒有行使到自己的義務。”

“那怎麼辦?”

“這名於彩霞審判長做的就很巧妙。”

“拒絕了原告提出來的理由,維持了法律的尊嚴。”

“同意了申請請求,表明南都銀行的確做的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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