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第四課:隨機應變(1 / 2)

北都。

蘇白和李雪珍走出高鐵站,打了車,直接來到和羅大翔約好的北政法大。

法律專業教授的辦公室內。

羅大翔熱情的照顧著蘇白。

“你好,蘇律師。”

“你好,羅老師。”

蘇白同樣熱情回應。

羅大翔不僅僅是一名法評人,而且還是一名資深的法學教授,在刑法領域上有所建樹,為人溫和。

辦公室內。

羅大翔坐在辦公椅上,正對著蘇白的沙發,李雪珍坐在蘇白靠右的位置。

“蘇律師,這場公訴請你們白君律師事務所過來,主要是因為我不能親自參與進庭審當中,認識的一些頂尖的刑法律師,不願意接手這個公訴案子。”

“畢竟是死刑案...雖說可以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和律所的名氣,可是這些頂尖的刑法律師本身不缺名氣和知名度,看到你的兩場庭審,都很不錯,所以試著聯係了你們律所。”

蘇白笑了笑:“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答應承接這個案子了。”

“既然承接了,那麼就需要對當事人進行負責。”

“案子我已經大致了解過了,但需要進一步和當事人父母,當事人進行溝通。”

羅大翔笑著點了點頭:“這場公訴案對方可是北都有名的公訴律師,蘇律師不想要繼續和我聊聊?”

“羅老師能夠指點我一二,當然是願意的。”

每個刑法律師,所考慮的角度不一樣。

有時候,不同的提議,切入法律的角度不一樣,這在庭審辯論當中,就會顯得很重要。

羅大翔作為頂尖的刑法律師,蘇白當然願意聽一聽他的切入點和角度。

羅大翔微微點頭,繼續開口:

“這個案子在一審的時候我就有所關注,和我有一些牽扯。”

“.....”

羅大翔將案子又重新講述了一遍。

案子是一個青年大學生,在和兩名咄咄逼人的社會人士起了衝突。

在對方的攻擊下。

在商場中,利用手中的刀具,反殺了對方兩個人。

慌忙之中還跑路了。

最後一點也是最關鍵和最重要的!

跑路!

殺人跑路,這個主觀行為就很拉分。

很影響審判長的態度。

在一審的判決中,主觀故意殺人,並且連殺兩人,具有嚴重的危害性,判處死刑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一條,在不是某些特殊的案例當中,往往伴隨著死刑,所以這一條不怎麼重要。

羅大翔又詳細的講了這個案子發生的過程。

蘇白微微點頭。

“羅老師,你對這個案子怎麼看..?”

“這個案子在網上的影響力不小,有人說這是防衛過當,有人說這是故意殺人,根據一審法院的判決的話,需要從正當防衛這個角度去解讀。”

蘇白點了點頭。

這個案子的確需要從這個角度去出發,但是...他有其他的想法。

公訴案件,連殺兩個人,造成了當事的兩人直接死亡。

難搞!

難搞歸難搞,他心裡麵已經有了大致的想法,需要確定一下。

這時,羅大翔又繼續提醒道:

“這個案件的影響力,比南都銀行案的影響力還要大一些...是北都高級法院直播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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