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台上,審判長席位上。
咚咚!
於振洋敲響了法槌:“現在開庭。”
“下麵進行身份核實階段,請上訴方陳述出庭人員身份。”
“好的審判長。”
蘇白微微點頭,緩緩開口:
“上訴方出庭人員除了我方當事人萬恒浩以外,還有兩位白君律師事務所的委托律師,蘇白和李雪珍。”
在蘇白陳述完出庭人員身份以後,於振洋低頭看了一眼訴訟材料,又扭頭轉向了被訴訟方席位。
“請被上訴方陳述出庭人員身份。”
被訴訟方席位上,張曉微微點頭:“好的審判長。”
“我方作為被上訴方,出庭人員當事人有吳起,董強,謝雨,委托辯護律師,南元律師事務所,張曉,”
“審判長,我方出庭人員身份陳述完畢。”
咚!
審判席位上,於振洋緩緩開口:
“本案由南都信合區初級法院代為審理,由審判員於振洋擔任審判長,和審判員劉鬆萍,林旭東組成合議庭。”
人員信息核實完畢。
於振洋開始宣布案由:“本案案由,訴訟方控告被訴訟方吳起作為天嵐建築有限公司的前主要主責人,拖欠其兩年工資以及相應的材料費用,並且控訴其拒不支付報酬。”
“並,追加謝雨,董強兩個天嵐建築有限公司前股權股東,沒有儘到股東實繳義務,要求其代償訴訟方當事人萬恒浩被天嵐建築有限公司所拖欠的債務,案由是否屬實?”
“審判長,案由屬實。”
蘇白抬頭看向審判台開口道。
於振洋低頭看向訴訟材料內容,敲響了法槌:
“確認案由屬實,下麵請訴訟方陳述訴訟請求和事實以及依據。”
“好的審判長。”
蘇白微微點頭,簡單的整理了一下眼前的訴訟材料,緊接著又從李雪珍的麵前抽出來一張提前寫好的訴訟請求。
“審判長,我方訴訟請求如下:”
“一:吳起作為天嵐建築有限公司的負責人,也就是我方當事人的老板。
故意拖欠我方工資兩年之久,已經嚴重的觸犯了我方的利益,構成拒不支付罪。
我方申請。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拒不支付報酬罪,對於吳起進行處罰,同時支付我方被拖欠的工資,以及相關的利息,一共合計為三十六萬八千七百九十四元七角五分。”
“二:在我方工作的這兩年中,吳起作為公司的負責人和我方當事人的老板,對於我方當事人萬恒浩,經常性的進行一些精神上麵的壓力。
例如說:對於我方工作上的內容進行嗬斥和表達不滿,對於我方當事人的精神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我方要求吳起當眾道歉和補償一定的損失。”
“三:我方當事人由於吳起未發放工資,間接導致我方的精神狀況和身體狀況遭受了損傷,我方要求吳起對於我方進行一定的經濟補償。”
“四:謝雨和董強兩人作為天嵐建築有限公司的股東期間,公司注冊資金800,實繳50萬,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應當按時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沒有完成的即是瑕疵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