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判了判了,進去十一個!(2 / 2)

李雪珍扭過頭看向蘇白:“蘇律師判決結束了.…”

“嗯,結束了。”

蘇白笑著點了點頭。

庭審宣布結果以後,這個案子算是結束了。

葉正歡想要二審上訴的話,根本不可能了。

在南都中院判決葉正歡有罪的這場庭審中,沒有任何有問題的地方。

公訴方是完全按照流程來對葉正歡進行詢問和攻擊。

掌握的證據很全麵,葉正歡,就算是向高院上訴成功了。

那麼二審有90%的幾率維持原判,10%的幾率是——

檢方:我聽說你對於一審我們找的證據不滿啊?

行行行,我已經了解了,我會儘力再找新的證據,再定你一個罪名。

再給你加刑!

讓你小子不老實,一審這麼判,已經是很給你麵子了,知不知道?

沒看到王武因為職務侵占這一個罪名,被判了八年,什麼話都沒說嗎?

葉正歡這數罪並罰才判了八年,真的是太便宜了!

當然,兩個人這麼判,都是有著依據的,因為在職務侵占這方麵累積的是金額,罪刑處罰比較嚴重。

呼.….

蘇白輕呼了一口氣,看到李雪珍的小表情,知道現在她還沉浸在+1的成就感裡,於是沒有說什麼。

不過在這場庭審結束以後….

白君律師事務所在民事訴訟,尤其是地產糾紛等方麵取得了重大的突破。

有不少與房產糾紛的爛尾小區購房者委托人找到白君律師事務所撥打電話進行法律的谘詢。

並且還有一些人直接要找蘇白來進行委托官司。

可以說,這場官司以後,白君律師事務所在民事訴訟尤其是地產糾紛方麵的名氣大增。

算是在民事訴訟方麵打響了第二槍,打開了自身的名氣。

第一槍嘛.…是摁了小企鵝。

不過.…對於這麼多的地產糾紛案件,白君律師事務所當然是處理不過來的。

於是將一些處理不了的案件也移交給了海方律師事務所。

為此.…肖海博還特意又送了幾斤的茶葉。

蘇白喝了口茶,望著樓頂的天花板,心裡默念一句:

按照這樣發展的話律所會越來越好了!

要不了多久又能往上,抬上幾成。

不錯!

距離他當資本家的路又近了一步.….

哦對!

係統.…

蘇白查看了一眼係統,依舊沒有什麼有用的方麵。

於是再度將係統拋在了一邊,沒有再去管它。

係統:.….…

.

….….

南都法大。

李雪珍兩隻小腳在床邊晃蕩,雙手捧著小臉,認真的研讀著刑法中的徇私枉法和枉法裁判罪。

說實話.…這兩條法律的她看過不少遍了.…

在心裡麵是一直惦記著等到某天,站在訴訟席位上,主動控告這兩個罪名。

這兩條罪名所包

括的司法解釋是。

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

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人受到追訴。

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到追訴或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為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特彆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時,枉法裁判是分民事和行政。

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做枉法裁判。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特彆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雪珍認真研讀著相關的內容,和司法高院以及檢院麵對於這個罪名的指導和解釋。

不知道為什麼,她總有一種預感,對於這兩個罪名的話,很快就能用上了.…

呼.…

李雪珍小臉歡喜.…

這一次,她的預感非常的強烈,應該不是錯覺吧?

如果這兩個罪名能夠用上的話,那麼她的成就點,可是加了一個大大的對。

美滋滋啊!

李雪珍正在學習的時候,小丸子突然湊了過來。

“雪珍.…咱們快要交畢業論文了.…你的畢業論文弄了嗎?”

“啊?這個.…我已經弄好了,就是按照齊豐那個正當防衛的案子寫的。”

“論文的標題是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判定.…怎麼了?你的論文弄好了嘛?”

“嗷。”

王可欣的小丸子晃了晃:

“我目前還不知道論文從哪裡下手呢.…我問過許律師了,許律師說的是,建議我從刑法和行政方麵入手,雪珍你能給我推薦一個嗎?”

聽到行政,李雪珍眼睛一亮:“我覺得可以從行政方麵入手.…”

“就寫一個,論錯判對於法律層麵的傷害有多大?”

王可欣眼睛一亮,但很快又落寞了下來。

“這個我寫不來.…”

“那好吧.…我建議是找許律師再問問.…畢竟我對於寫論文方麵也不了解,給你不了太多的想法。”

“那好吧.…”

“哦對了.…雪珍,你抱著的刑法書能給我看看嗎?”

“我的刑法書在律所還沒有帶回來.…”

王可欣將目光落在了李雪珍的刑法上。

李雪珍有些猶猶豫豫,不過看著王可欣的小表情,還是把刑法書遞了過去。

王可欣看了一眼李雪珍做的批注。

???

!!!

李雪珍小心開口:“可欣,怎麼了?”

王可欣看著李雪珍刑法書上做的批注和解釋,小丸子猛地晃了晃。

“學珍,你這批注和解釋做的真是太棒了!”

“簡直就是送人大全呀!”

“說實話,我就喜歡這種庭審和案子,感覺就很不錯,很棒!”

“雪珍,你的這本帶著批注和解釋的刑法書能多借我看兩天嘛?我覺得這本刑法可能非常有助於我寫論文。”

李雪珍:???

找到誌同道合的好友了!?

PS:求月票~

(本章完)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