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後續爆黑料,濫用職權!(1 / 2)

對於這一次的判決結果,楊耀東心裡是憋著一肚子火。

可是這場庭審,證據鏈不足,的確沒有辦法判。

庭審直播如果出現錯誤的判罰。

那麼對於公信力的影響是巨大的,他判錯了,明知判錯了,還繼續判。

這場庭審不僅會被撤銷,他這個審判長也可能當不了了。

所以對於這場庭審,他雖然判的非常憋屈,非常憤怒,但也不能不判王博無罪!

隻不過.…

他和蘇白的這個小過節算是結下來了。

對於這一點兒。

蘇白完全不介意。

一個審判長,主觀意向於檢方,這沒有任何的問題。

但是你的判決要合情合理,遵循法律。

不能在對方有證據的情況下,依舊偏向檢方,或者是在問詢的時候刻意偏向檢方。

再說了,就算是被楊耀東針對了,又怎麼樣?

依法判決。

就算是下一次依舊在上都中院進行代理訴訟。

你沒證據鏈,你判我個試試.…?

嘖嘖.….

還能怕?.

….

而另一邊,在判決結果出來後,沈翔沒有太多的表示。

沈翔在中午的時候,就已經預測到了判決的結果。

判決下來後。

沈翔深吸了口氣:“李林,我覺得這場庭審抗訴。”

李林:“???”

抗訴?

“伱真的有這種想法?”

“嗯!”

麵對沈翔的開口,李林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抗訴是檢方認為法院方麵的判決,不符合實際情況。

可是這場庭審

思考了片刻,李林一邊整理著訴訟材料,一邊開口:“抗訴,你有新的證據,能夠形成證據鏈嗎?”

“如果沒有新的證據形成證據鏈的話,法院方麵不會受理抗訴的。”

沈翔淡淡開口:“再找找吧。”

再找找.….

說出來隻是容易的三個字,可是想要去搜尋證據,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再者,就算是找出來間接證據了。

那麼被告方也會對於這一點的證據鏈補充,準備充足的反駁證據。

在心裡,李林對於王博的“放任和故意”其實並不認同。

第一:檢方能夠拿出來的有效證據是動播公司員工的口供,口供並不代表著實際的行為。

從法律的角度而言。

員工的自認為口供和公司負責人的主觀並沒有任何因果上的關係。

想要判定王博的犯罪,需要從王博的觀點進行判定“放任和故意”的行為。

其中。

這中間最重要的一點判定是。

王博對於相關部門的裁定和下達通知,動播有沒有放任行為。

“故意”的觀點,應當是從這一點進行出發。

實際上,李林從相關部門下達的通知上,注意動播的行為,沒有放任的行為。

那也就意味著,就算是沈翔能夠找到新的間接性證據,也會被對方從這一點進行駁回。

對於雙方提交的論點和證據。

法院方麵怎麼認定?

認定相關部門下發的文件,動播沒有照做?

可是人家實際上照做了,檢方沒有直接的證據,再加上對方有直接的證據表明。

取證和駁回涉及到方方麵麵。

法院方麵肯定會采納被告方的證據。

對於沈翔的觀點,李林搖了搖頭沒有繼續說話。

提起抗訴,不是他們說了算的。

而是要看上一級認不認可提訴上去,他覺得沈翔想要提起抗訴的可能性不大。

不過這些話,說出來有些傷感情,李林心裡清楚明白,上級清楚明白就行,沒有必要和沈翔說那麼多。

.

….

與此同時。

在宣布判決結束幾天後。

輿論開始發酵。

網絡上出現了各種支持王博的聲音。

甚至還有一些聲音說的是,動播倒閉還會有另外一個動播站起來。

動播這個軟件是沒有了。

可是口碑卻立起來了,庭審場上提及到的其他播放器,口碑直線下滑。

….….

另外.…

輿論的方向不僅僅如此。

最重要的是,公訴人和法院方麵在庭審上的表現,讓很多人見識到了什麼叫做“偏袒性”。

有些人針對這些偏袒。

開始深挖合議庭成員以及公訴人成員的背後黑料。

挖了幾天以後。

沒想到,還真挖出來了!

.

….

白君律師事務所。

辦公室內。

望著最近幾天關於王博案的風波,蘇

白看著網絡上的輿論笑了笑。

黑料?

還真的有黑料呢?

目光落在坐在沙發對麵的王博和其妻子孫涵,蘇白笑了笑:“王先生,孫女士”

“王先生這是你的手機,其中的輿論我已經看過和了解了。”

“沒有什麼問題的。”

王博接過自己的手機笑了笑:“這一次的庭審,謝謝蘇律師了。”

“不過..蘇律師,按照目前網絡上的輿論,我想問的是,檢方還會不會進行二審?”

“這個,不會的。”

“一審無罪,想要進行二審,一般需要的是間接證據,補充證據鏈的完整。”

“可是這個案子,相對來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直接證據補充證據鏈完整,檢方想要提供直接證據,幾乎不可能,並且就算是提供直接證據了,時間拉長,其他證據點說不定也會出現問題。”

“基於以上考慮,檢察部門不會再提起二次公訴。”

“好的。”

王博點了點頭,示意讓孫涵說話。

一旁的孫涵笑著開口:“蘇律師,這一次你幫了我們大忙,律師費用我現在轉到你們指定的賬戶.”

蘇白笑著點了點頭。

這一次的律師費用,三百萬。

相比較其他頂尖刑事律師為企業負責人的辯護律師費用,算是少的。

但是.….

這場庭審,律師費是小頭!

庭審的律師費用相比較打開的法律資源來說,有些不足為道。

按照王博說的,他現在已經有了投資人與他投資合辦的公司。

新成立的法務合作問題,全權交給白君律師事務所。

一年的費用高達上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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