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判定!職權濫用!反控檢方!(1 / 2)

庭審場上。

氣氛稍微有一絲的尷尬。

不過這尷尬隻是針對於被告方訴訟代理人林深。

林深目光一直看向審判長席位,就是想要避免方世軍和馮向兩個人給自己投“目光”。

可是

現在兩個人卻盯著他不放了!

既然這樣那麼就這樣乾耗著吧!.

….

方世軍和馮向兩個人急的不行,但眼珠子都快瞪乾了,也沒有見林深朝著他們看一眼。

偏偏這個時候,審判長又開口催促:

“請被告方當事人開口進行回答陳述。”

方世君和馮向兩個人對視了一眼。

回答?

這讓他們怎麼回答?

對方問的問題,一個問題比一個問題絕。

為什麼沒有按照程序去執行,是誰讓他們這麼去做的.…

這個問題。

如果他們可以回答的話,現在就不會坐在被告方席位上了。

現在坐在被告方席位上,肯定是把問題全攬在了自己身上,所以能回答真實的情況嗎?

並不能。

他們心裡也清楚,蘇白詢問的最關鍵的就是這個問題。

麵對這個大坑,躲也躲不過去。

方世軍深吸了口氣開口:“沒有誰讓我們做。”

“我們當時考慮的是,既然進行立案了,這個案件對於我們報案人的影響挺大的,跨省程序太麻煩,需要等待的時間太長。”

“時間一拉長,對於企業造成的危害太大。”

“我們能夠理解會對企業造成的影響和對企業造成的危害。”

“擔心時間久了,會出現什麼不必要的麻煩…”

“所以就違背了程序,準備先去把人給帶回來,事後再進行補程序。”

嘖嘖.…

說的挺好,事後再進行補程序?

為什麼要提一句事後再進行補?

因為進行立案調查,對方隻是嫌疑人,並且不在他們的管轄區,執法權不在他們這裡。

如果按照程序流程進行,執法權在秦寶所在的當地。

當地執法人員進行調查,認為秦寶不構成造謠侮辱商業信譽。

他們就拿秦寶沒有辦法了…

這才是方世軍和馮向的主要目的,至於其他的….都是借口。

至於方世君和馮向說的,沒有人要求他們這麼做.…

聽聽得了。

違法執法,並且還涉及到了跨省跨區域,濫用職權。

為了辦一個很普通的刑事案件,他們願意這麼去執法?

蘇白這時候舉手示意補充問題,得到允許後開口詢問:“你剛才所表達的是你能夠理解企業的困難。”

“所以通過違規行為解決企業的困難。”

“你理解的企業困難是指什麼?是指他們賣偽劣產品,賣打著對人體有益,實際上,各種元素超標的偽劣產品?”

“伱擔心的是他們把這些偽劣產品賣不出去嗎?”

“再有,你明知道這種行為是違法的,並且違規了相關的程序,隻是因為理解企業的“難處”,所以就這麼做了是嗎?”

方世軍愣了一下,點了點頭:“是的。”

蘇白笑了笑,照這麼說還真是個大好人了?

蘇白沒有進行追問,接著聽方世軍繼續回答其他問題:

“我不知道違反條例是濫用執法,對於這方麵我不是太了解,我和馮向當時想的就是儘快的去把犯罪嫌疑人抓捕回來,完成這一個案件。”

“因為這個案件的影響力還是挺大的,尤其是對我們當地的企業。”

“我們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保證我們企業的合法權益。”

“至於我們用什麼身份….用的是執法的身份,在當時抓捕的過程中,沒有按照抓捕條例出示身份什麼的,主要是因為當時在省外進行執法,時間緊迫,忽略了這一點。”

.

….

麵對蘇白的提問,方世軍把能回答的都回答完了。

麵對方世軍的這幾個回答,蘇白扯了扯嘴角。

這回答越來越離譜了。

這種回答,誰會相信?

先不講彆的,一般人誰會冒著被處分和被開除的風險,去抓捕犯罪嫌疑人?

本身作為執法者,就應該嚴格執法。

知法犯法的目的就是為了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

….

沒有必要再繼續詢問下去。

方世軍和馮向濫用職權的行為,在剛才的陳述中,從側麵已經證實。

他最關心的是第一個問題,方世軍和馮向的違規執法,是誰讓他們這麼做。

隻是.….

兩個人都不願意開口,那就沒辦法了。

可能還是需要檢方繼續深入的調查才能發現。

審判長席位上,徐浩敲響法槌,看了一眼訴訟材料,又看向林深:“被告方方世軍和馮向兩人的委托律師,還有沒有什麼要

補充的?”

林深:.….

“審判長,我方沒有什麼需要補充的。”

咚咚!

徐浩微微點了點頭,沒有什麼需要補充的,那麼事情就簡單多了。

“被告方方世軍和馮向兩人由於涉嫌違反執法管理條例,進行跨省非法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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