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場上。
氣氛稍微有一絲的尷尬。
不過這尷尬隻是針對於被告方訴訟代理人林深。
林深目光一直看向審判長席位,就是想要避免方世軍和馮向兩個人給自己投“目光”。
可是
現在兩個人卻盯著他不放了!
既然這樣那麼就這樣乾耗著吧!.
….
方世軍和馮向兩個人急的不行,但眼珠子都快瞪乾了,也沒有見林深朝著他們看一眼。
偏偏這個時候,審判長又開口催促:
“請被告方當事人開口進行回答陳述。”
方世君和馮向兩個人對視了一眼。
回答?
這讓他們怎麼回答?
對方問的問題,一個問題比一個問題絕。
為什麼沒有按照程序去執行,是誰讓他們這麼去做的.…
這個問題。
如果他們可以回答的話,現在就不會坐在被告方席位上了。
現在坐在被告方席位上,肯定是把問題全攬在了自己身上,所以能回答真實的情況嗎?
並不能。
他們心裡也清楚,蘇白詢問的最關鍵的就是這個問題。
麵對這個大坑,躲也躲不過去。
方世軍深吸了口氣開口:“沒有誰讓我們做。”
“我們當時考慮的是,既然進行立案了,這個案件對於我們報案人的影響挺大的,跨省程序太麻煩,需要等待的時間太長。”
“時間一拉長,對於企業造成的危害太大。”
“我們能夠理解會對企業造成的影響和對企業造成的危害。”
“擔心時間久了,會出現什麼不必要的麻煩…”
“所以就違背了程序,準備先去把人給帶回來,事後再進行補程序。”
嘖嘖.…
說的挺好,事後再進行補程序?
為什麼要提一句事後再進行補?
因為進行立案調查,對方隻是嫌疑人,並且不在他們的管轄區,執法權不在他們這裡。
如果按照程序流程進行,執法權在秦寶所在的當地。
當地執法人員進行調查,認為秦寶不構成造謠侮辱商業信譽。
他們就拿秦寶沒有辦法了…
這才是方世軍和馮向的主要目的,至於其他的….都是借口。
至於方世君和馮向說的,沒有人要求他們這麼做.…
聽聽得了。
違法執法,並且還涉及到了跨省跨區域,濫用職權。
為了辦一個很普通的刑事案件,他們願意這麼去執法?
蘇白這時候舉手示意補充問題,得到允許後開口詢問:“你剛才所表達的是你能夠理解企業的困難。”
“所以通過違規行為解決企業的困難。”
“你理解的企業困難是指什麼?是指他們賣偽劣產品,賣打著對人體有益,實際上,各種元素超標的偽劣產品?”
“伱擔心的是他們把這些偽劣產品賣不出去嗎?”
“再有,你明知道這種行為是違法的,並且違規了相關的程序,隻是因為理解企業的“難處”,所以就這麼做了是嗎?”
方世軍愣了一下,點了點頭:“是的。”
蘇白笑了笑,照這麼說還真是個大好人了?
蘇白沒有進行追問,接著聽方世軍繼續回答其他問題:
“我不知道違反條例是濫用執法,對於這方麵我不是太了解,我和馮向當時想的就是儘快的去把犯罪嫌疑人抓捕回來,完成這一個案件。”
“因為這個案件的影響力還是挺大的,尤其是對我們當地的企業。”
“我們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保證我們企業的合法權益。”
“至於我們用什麼身份….用的是執法的身份,在當時抓捕的過程中,沒有按照抓捕條例出示身份什麼的,主要是因為當時在省外進行執法,時間緊迫,忽略了這一點。”
.
….
麵對蘇白的提問,方世軍把能回答的都回答完了。
麵對方世軍的這幾個回答,蘇白扯了扯嘴角。
這回答越來越離譜了。
這種回答,誰會相信?
先不講彆的,一般人誰會冒著被處分和被開除的風險,去抓捕犯罪嫌疑人?
本身作為執法者,就應該嚴格執法。
知法犯法的目的就是為了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
….
沒有必要再繼續詢問下去。
方世軍和馮向濫用職權的行為,在剛才的陳述中,從側麵已經證實。
他最關心的是第一個問題,方世軍和馮向的違規執法,是誰讓他們這麼做。
隻是.….
兩個人都不願意開口,那就沒辦法了。
可能還是需要檢方繼續深入的調查才能發現。
審判長席位上,徐浩敲響法槌,看了一眼訴訟材料,又看向林深:“被告方方世軍和馮向兩人的委托律師,還有沒有什麼要
補充的?”
林深:.….
“審判長,我方沒有什麼需要補充的。”
咚咚!
徐浩微微點了點頭,沒有什麼需要補充的,那麼事情就簡單多了。
“被告方方世軍和馮向兩人由於涉嫌違反執法管理條例,進行跨省非法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