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這個案件。
蘇白心裡麵一早就預估了最差的打算。
就是最差的預估打算,也不可能判定肖海博有罪。
除非審判長硬判,否則不可能輸。
那如果審判長硬判怎麼辦?
簡單辦!
出門左轉開車四十六分鐘就到了。
蘇白的目光直視著檢方席位,與石秀傑的目光對撞在一起。
國內頂尖刑事律師,不敗神話.…?
石秀傑嘴角微揚,原本就是肥胖的方字臉,看上去有些不太正氣,這笑容又襯托出來了幾分的小人得誌的感覺。
蘇白笑了笑,小人得誌?這場庭審給你頭錘爆!
.
….
與此同時。
審判長席位上,麵對蘇白的直接硬懟,馬橋麵無表情的低頭看著訴訟材料。
“檢方還沒有需要繼續詢問的問題?”
“有的審判長。”
聽到審判長的詢問,石秀傑當即脫口而出。
緊接著整理好訴訟材料,正準備繼續開口,可是卻被蘇白打斷:
“我想請公訴人思考清楚再進行詢問,我方建議公訴人陳述和認定我方當事人的具體事宜罪行判定。
如果是其他問題的話,我方有權利不進行回答,這樣一來,完全是在浪費我們雙方的時間。”
“我方建議公訴人確定好詢問的問題再進行詢問。”
咚咚!
馬橋敲響法槌:“被告方委托律師不得打斷庭審秩序,警告一次。”
“公訴人繼續陳述,但要陳述清楚要點。”
麵對審判長的提醒,蘇白沒有絲毫的意外,隻是.…
審判長竟然提醒公訴人?
嘖嘖.…
按照一般來講,法院方麵不是應該傾向於公訴方嗎?
尤其是這種具有地域保護的案件。
馬橋對公訴人的這一提醒,倒是讓蘇白覺得有些意外。
石秀傑心裡麵也泛起嘀咕,不過沒有響太大,關於具體的判定,最終肯定是要走到這一步的,審判長提醒他,也是為了加快庭審的進度。
“好的審判長。”
石秀傑點了點頭,繼續開口:
“對於肖海博作偽證的認定如下:”
“根據相關的證據和以及當事人提供的口供。”
“第一:在肖海博代理夏光明一案當中,有對夏光明進行過提醒和明示,讓其在庭審上儘量保持沉默。
更為重要的是…提示夏光明,不管肖海博在庭審上說什麼,私底下等到法院或者是其他人詢問的時候,指示夏光明,表明是夏光明自己願意的。”
“第二:關於夏光明和萬利有限公司經理的關係,在夏光明的表述中,他和萬利有限公司的經理是朋友關係,並且在一開始的詢問中,夏光明陳述了他和萬利有限公司的經理是朋友的關係,卻被肖海博矯正,兩者是業務往來上的關係。”
“在此過程中,有故意引導和誘導的嫌疑。”
“第三:在委托夏光明這個案件的整場過程當中,肖海博多次影響夏光明的主觀意向,並且參與引導引誘等情況。”
“具體的有:引導夏光明針對萬利有限公司經理的關係判定,引導夏光明對於整個案件進行認定並且教導夏光明如何進行表述。”
“審判長,以上就是我方的陳述和認定。”
石秀傑開口說完,看了一眼被告方席位,嘴角含笑。
蘇白注意到了,但是沒有在意,微微抬頭看向審判長席位。
審判長席位上,馬橋在聽完公訴人的陳述後,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被告方當事人或者是訴訟代理人,還有什麼需要陳述的沒有?”
有沒有?
肯定有啊!
關於第一個和第二個,肖海博剛才已經進行了完整的陳述。
對方是不是當聽不見?
當然公訴人針對之前的問題提出來了,相關的補充。
但是這個補充是在實際的意義上,沒有任何作用。
就相當於第一個觀點,說是有誘導行為。
補充了,讓夏光明在私底下被其他人詢問的時候,都說是自己的主管理員。
這一點如果放在刑事訴訟中肯定是要被審查的。
可是,在民事訴訟中,代表著全權代理,並且剛才肖海博已經完全解釋過了。
這一點沒有再繼續陳述的必要了吧?
剩餘的第二點和第三點,同樣如此。
這也是為什麼蘇白讓公訴人認定條件的原因。
因為對方太能扯了!
給他的感覺是,各種罪名一定要往肖海博身上扣,扣不上去就開始從側麵扣。
嘶.…
蘇白長呼了口氣,繼續開口:
“審判長,我方請求證人出庭陳述。”
麵對現在的庭審環境,蘇白不講其他的,因為沒有必要。
現在就算是把辯訴說出花來,都沒有什麼作用。
還不如…直接把證人給
請出來,當麵根據證人的陳述來認定有沒有偽證。
公訴人畢竟不是當事人,對於某些事情,可能會有主觀上的想法。
況且後麵進行指證的時候還是需要證人進行出庭,
在蘇白申請證人出庭後,當即得到了馬橋的同意。
證人出庭。
審判長席位上,馬橋開口詢問證人夏光明:
“證人夏光明,剛才公訴人陳述的你都聽到了嗎?”
“聽到了。”
夏光明剛才坐在證人席位上,對這場庭審聽的都很清楚。
“剛才公訴人表述的是不是你當時經曆的情況?”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