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珍想到蘇白要和老李見麵,小腦袋瓜一轉,然後答應了下來:“好的爸!”
“我知道了,我到時候一定帶蘇律師去見見你。”
老李:“行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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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雪珍和老李的通話隻是一個小插曲,在周立的案件進行上訴後。
高院方麵對於本案進行了相關的排查,在確認了蘇白提交的材料具有法律依據和通過新的事實認定以及相關情況能夠認定,並有可能與一審判決不同。
同意了,關於周立與城管人員爆發衝突,致人死亡一案,進行二審。
並且。
在同意後,將相關的信息,通知到了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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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通知到各方以後。
某街道,城管部門辦事大廳。
一名三十多歲的女人,一臉蠻橫的坐在辦事大廳。
身邊聚集著幾個人,看樣子像城管部門的領導。
女人坐在辦事大廳位置上,一言不發,等了一會兒才開口:
“我家那位是在工作崗位上被人捅死了,你們說的是賠償我家的民事補償,還有其他的。”
“最重要的是他殺人不得償命嗎?可是現在既然又提起二審了,我不管,今天要是不給我說法,我還整天過來鬨!”
“我男人是在工作崗位上出了事,我今天就必須要討要個說法!”
城管部門的一名小負責人,開口勸解:“這個案子是歸法院管,不歸我們管,上一次一審的時候,你已經鬨過了。”
“結果你也看到了,法院判了對方死刑,還要求賠償。”
“但是上述二審是人家的權利,你再這麼在這裡鬨,就顯得有些過分了,可以給你介紹律師,但是你不允許在這鬨,你如果鬨的話,那麼我們就報警!”
“鬨吧鬨吧,如果你再繼續呆著,就報警!”
女人見對方來真的,語氣才軟下來:“那你們要負責給我介紹好的律師.…”
“嗯!”
相關的負責人答應了下,等到女人走後,相關負責人揉了揉眉心。
他對這件事情也非常的頭疼,因為現在執法相對來說還是比較有漏洞的。
這件事情,女人的老公.…從他們執法的角度來講,同樣有一定責任。
不過.…
算了算了,不想那麼多,畢竟他們作為同事,還是要站在同事的角度上去考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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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
在通知各方開庭以後,到了二審開庭日期。
庭審場上。
這一次的審判長讓蘇白有些意外。
這一次的審判長是林友平。
林友平,也就是高院的副院長,在蘇白第一次到北都打官司,委托案件,推動正當防衛的著名案件齊豐案,就是由林友平進行審理的。
顯然。
審判長席位上,林友平也注意到了蘇白,不過隻是進行了眼神之間的交彙,沒有多說什麼。
隻是敲響法錘。
讓檢方開始陳述本次案件的詳細內容。
檢方公訴人同樣是一審的公訴人。
對於這個案件已經經過了詳細的了解和大致的概括。
事實證據清楚,並且周立造成死亡人員的是城管執法人員。
這是什麼概念?
如果法院方麵不判處周立死刑,那麼對於相關的執法單位來講,還怎麼去進行執法?
所以.…
針對這場庭審,選擇控告死刑,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公訴人蔡萬強開始陳述相關的事實。
“審判長.…”
“檢方公訴控告如下:”
“關於周立在執法人員進行執法期間,使用凶器致執法人何平死亡一案當中。
”
“檢方認為,在本案中,事實依據充足,證據清楚,何平死亡是既定的事實。”
“並且由於何平是執法人員,而且案發過程中,是處在執法的過程當中。”
“也就是說,當時的城管執法人員在進行,執法的期間,何平遭受到了周立的故意傷害。”
“由此,可以明確的看出,周立故意傷害成立,並且產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和極其惡劣的行為後果。”
“基於以上。”
“我方認為,周立形成了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由於產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和惡劣的情形。”
“推薦刑期:死刑。”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蔡萬強在陳述完畢以後,低頭看了一眼訴訟材料,緊接著又抬頭看了一眼審判長席位。
周立故意傷害是事實致人死亡也是事實。
對於蔡萬強而言,這場庭審沒有什麼其他的問題。
隻是.…在審判長讓被告方進行陳述的時候。
蘇白直接反駁了對方的觀點。
“審判長,我方本次做減刑答辯。”
“我方認為本次案發過程,我方當事人周立和何平,應當都承擔相應的責任。”
“再有.…”
“周立致何平死亡,並不是他所想要看到的結果。”
“我方認為,檢方的推薦刑期過重,應當通過整個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出發,對於我方進行較輕的判決。”
蔡萬強在聽到蘇白的陳述後,不由得愣了一下。
較輕的判決?
舉手示意後開口:“那麼被告方委托律師認為這個較輕的判決應該是什麼呢?死緩?”
蘇白看了一眼訴訟,思考了數秒後開口:“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
不是.…致死執法人員,竟然要求法院方麵判決有期徒刑?
瘋了吧?!
這種訴訟要求怎麼可能達成。
蔡萬強當時在腦海中隻有這麼一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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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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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