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回答我方詢問的問題。”
“但是.…”
“審判長,我想就此提出來,其他的一些相關性問題。”
任行作為審判長,很清楚這場庭審順安地產公司會敗訴。
而作為原告代理律師的蘇白,在儘力的擴大公開庭審的影響力。
麵對這種情況,任行並沒有拒絕蘇白的請求。
“請原告方進行陳述。”
“好的,審判長。”
蘇白深呼了口氣,繼續開口:
“在本次庭審當中,我方隻是針對於我告方順安地產有限公司的賠償款項中提起訴訟。”
“關於先前的因果關係,我方陳述的已經非常的清楚了。”
“我不知道被告方公司,為什麼不按照法定的賠償金額賠償給我方的委托人。”
“但是通過以上的行為,可以明確的看出來.…順安地產有限公司的邏輯和行為是什麼?”
“是強取豪奪,是強買強賣!”
“是依仗著明確的知道村民維權難的情況。”
“不顧村民們的阻攔,和法律的約束,來進行強奪的行為。”
“雖然說順安地產有限公司,給予了村民們補償條款,可是給予的補償遠低於法定的補償額度!”
“村民們願意這種補償嗎?”
“肯定不願意!”
“那麼,順安地產有限公司在這種不願意的情況下進行了強行的行為。”
“屬於什麼?”
“這種行為已經涉嫌到了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
“本次庭審隻是民事訴訟,可是實際的內容之中還是涉及到了刑事責任。”
“我不知道順安地產有限公司是依靠什麼法律來進行強征的行為。”
“或者說憑什麼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進行強迫。”
“但是可以看出來,順安地產有限公司完全是想要通過已經被強征的情況,來逼迫村民低頭!”
“如果說.…每一家公司,清楚個人維權難的問題,都不按照法律的約束和法定的規則。”
“那麼,對於普通人而言是一種什麼情況?”
“法律的武器保護不了自己,完全陷入到了無力的局麵。”
“現在的情況就是如此。”
“順安地產有限公司的行為,沒有受到任何法律的約束並破壞了法定的規則。”
“所以我想請求法院在判決後,能夠進行強製的賠償措施,以保全我方委托人的法律權益。”
“.….”
關於本次庭審最關鍵和最重要的也是在這一點。
要求法院能夠強製賠償措施,來保全村民們的法律權益。
蘇白剛才的陳述表明了兩個觀點——
第一,在這個案子當中,順安地產公司沒有依照法律進行征地和賠償。
是很顯然的過錯方。
並且涉及到了一定的刑事相關責任。
隻是本次庭審是民事訴訟,蘇白也隻是提了一嘴,並沒有涉及到過多。
第二,要求法院能夠,在本次庭審後,強製順安地產有限公司的給予相應的補償賠償。
以上.…
就是相關的訴求。
.
….
在麵對蘇白的陳述,陳大義有一些不知所措。
在整場的庭審上,他都顯得格外的被動。
從蘇白的陳述中,能夠明顯的看出來。
順安地產有限公司不僅在法律的義務上沒有做到位,而且處在輿論的下風。
舉幾個簡單的例子——順安地產有限公司憑什麼不給相應的法定補償款?
憑什麼進行強征?
這兩點他都不能夠做
出相關性的回應。
但是蘇白就是抓住這兩點,步步緊逼。
甚至要求法院能夠采取強製的措施。
審判台席位上,任行詢問陳大義,有沒有想要進行補充的內容。
陳大義能說什麼?
什麼都表達不了。
“審判長,我方沒有什麼要補充的內容。”
.
…
咚咚咚。
法槌敲響,審判台席位上任行,針對本次的庭審,開始宣讀判決。
這一次的民事訴訟比較簡單,一方證據充足,另一方缺乏法律依據。
該怎麼判一目了然。
“本次庭審原告起訴被告方順安地產有限公司,要求其賠償應有的賠償額度及相關利息,相關補償。”
“合議庭經過對證據的了解,和充足的事實依據。”
“判決,被告方順安地產有限公司,在應有的期限內,對於原告方進行相關的賠償及補償!”
“.….”
判決結束,蘇白鬆了口氣,目前來看,法院方已經認定了,他的訴訟申請。
關於賠償這件事情也已經落下了帷幕。
索要賠償,隻需要讓法院人員陪同,帶著相關材料,直接到銀行進行對順安地產有限公司資產的凍結就可以了。
呼.…
蘇白長呼了口氣,關於刑事方麵的推進。
要看輿論的影響力了!
同時。
在庭審宣判以後,安縣某家屬院內。
鄧華氣的臉色通紅,王安這個蠢蛋,讓他早點給錢,他不給。
現在事情鬨到這個地步,不給也得給。
甚至有可能引起一些更麻煩的事情。
現在媒體的鼻子多靈啊!嗅到點事情就給你發到網上。
直播庭審中,蘇白多次提出來了關於順安地產有限公司的違規情況。
這些事情媒體能不報道?
一想到這裡,鄧華的心裡就開始忐忑不安起來。
隻是關於媒體輿論這件事情,鄧華並不能阻止。
現在的他隻是希望,輿論不要鬨得太大。
要不然.…
這件事情對於他而言的後果也很嚴重。
很有可能引起監察委員的注意。
一旦被注意到了,他判的可要比胡軍多的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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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