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燕這個案子最主要的點,還是在證據的保存上。
雖然說,時間過去了四年。
可是當初進行過了立案。
相應的證據和證據鏈,從其他角度來尋找。
還是能夠確認吳昊的犯罪事實和犯罪證據,將其送進去吃大鍋飯的。
.
….
蘇白帶著李雪珍再次來到執法部門。
想要詢問相關的立案信息。
隻不過.…
這一次的執法人員和上一次的執法人員,不是同一人。
在蘇白將相關材料交給這名執法人員後。
執法人員隻是簡單的將材料丟在一旁,開口:
“這個案子,都已經過去四年了。”
“相應的證據鏈早就斷了.”
“就算是找到了立案時候的材料了,有什麼用?”
“我看這件事情.不要再找了,這個案子就算是再立案,證據沒了,咋抓人?”
“你說對不對?”
蘇白在聽完後,目光落在那名執法人員的身上。
???
啥意思?
我到這裡來是想要了解情況的。
我不管有沒有證據,你也不用管我找不找的到證據。
我有材料,來辦事。
你好好辦就可以,不辦也行,這都是伱的權力。
可是來一句讓我不要再找了什麼意思?
蘇白臉色平靜:“這個案子,既然委托了,我還是想要看看當初的證據情況的。”
“那行,你先等一會。”
執法人員點頭,過了一會,將一些相關的資料拿了出來,遞給了蘇白。
“這些都是當初的立案情況了。”
“不過.”
“檔案庫中前兩年經過了一次大整理,有些記錄不小心弄丟了。”
“剩下的隻有這麼多了。”
蘇白接過資料,薄薄的一遝。
簡單的翻開看了一眼,眉頭緊。
剩下的這些材料,完全沒有什麼作用。
裡麵隻有立案的時間,地點,和相關的人員。
其他的線索和證據包括口供記錄等情況,全都沒了!
“隻有這麼多嗎?沒有其他的了嗎?”
聽到蘇白的詢問,執法人員原本在勸蘇白,得知其不同意,心裡麵就有些不耐煩。
回答的聲音中,不由得夾雜著一絲的不悅:
“不是和你說了,有些材料不小心弄丟了,剩下的隻有這麼多了!”
“其他的沒有了。”
蘇白:.….
隻剩下這麼多了?
可是為什麼偏偏隻剩下了一些沒有什麼太大作用的材料?
當時的筆錄呢?當時關於吳昊的口供呢?!
這些重要的材料都丟失了,隻剩下了當時立案的記錄證明。
怎麼可能?!
這種檔案都是放在一起進行保存的,怎麼可能說單單丟了重要的部分,隻留下了不重要的部分。
“前兩年在整理材料的時候,不小心把材料弄丟了。
請問這一點執法方有沒有記錄下來?”
“可不可以調取一下相關的證明?
因為這涉及到一個證據的問題,所以我作為我方委托律師必須要進行了解。
是不是涉及到真實的丟失情況。”
方明作為接待蘇白的工作人員,此時臉上顯得有一些不耐煩。
“沒有相關證明材料沒有就是沒有。
不用說那麼多,現在已經把你要的材料交給你了。”
“如果沒有什麼其他事情的話,還請離開吧。”
“可是我需要沒有材料的證明,執法部門有責任出具這些證明的。”
“我想請麻煩你出具一下,謝謝.…”
麵對蘇白的繼續追問,方明有些不耐煩。
出去丟失重要記錄檔案的證明?
這如果出去了,那不就是相當於追責嗎?
再說.…
這個案子上麵來查,肯定是有材料的,但是律師來查,給一些普通的材料打發打發就算了。
還讓他出具丟失證明?
想什麼呢?!
“丟失證明,這不是我的責任問題,你需要到其他部門去調查了解。”
“不要再繼續詢問了,如果再繼續詢問的話,我就當你這是在尋釁滋事了。”
“我完全可以給予治安性的尋釁滋事拘留!”
“走吧。”
方明擺了擺手,示意蘇白離開。
???
治安管理的尋釁滋事拘留?
好家夥,就這麼不講理的嗎?
隻是關於案子的詳情,多詢問了幾句,就要治安拘留?
尋釁滋事治安拘留,大部分是妨礙公務或者是胡攪蠻纏。
在對方看來,自己這是妨礙公務或
者是胡攪蠻纏?
蘇白開口:“如果你覺得我已經構成尋釁滋事了,現在就把我拷起來,把我拘留15天!”
“我哪一點是尋釁滋事了?”
“我隻是問一個問題,就構成尋釁滋事了嗎?
我問問題是我的責任,你回不回答問題是你的責任。”
“咱們負有同等的責任,憑什麼說我是尋釁滋事?”
“我妨礙你進行公務了嗎?”
“還是你認為我問的問題不應該回答,是屬於挑釁行為?”
“你要是想要拘留我,來來來,現在就來拘留我。”
開口的同時,蘇白伸出手,示意方明把自己拷起來。
尋釁滋事?
說白了,在一般情況下,可以嚇唬嚇唬那些不懂法律的人。
他是律師啊!
是不是平常嚇唬其他人嚇唬慣了,對著律師也來這套?
用尋釁滋事來嚇唬律師?
來來來,現在就讓你拘留!
方明注意到蘇白這麼強硬的態度,也是愣了一下。
這一次調他過來給蘇白整理什麼材料。
也是讓他過來勸勸蘇白,不要再繼續代理這個案子了。
因為舊案重審的話,在程序上還是在其他方麵都非常的麻煩。
當初立案沒有進展,肯定是有原因的。
但是現在.…
蘇白承接了這個案子,想要審理下去.…
他沒有完成上麵交代的內容,心裡有些氣憤。
不由得脫口而出——想要用尋釁滋事的治安拘留來嚇唬嚇唬蘇白。
可是他的本意不是這樣想的。
如果他真的以尋釁滋事,對一名知名律師進行治安拘留。
那.…
可能要不了幾天,這個消息就會衝上熱搜。
再有。
對方是律師,而且是知名律師,知道法律怎麼運用。
他今天氣憤之下,把對方拘留了,明天對方提起行政複議。
倒黴的還是自己.…
蘇白繼續開口:
“要以尋釁滋事拘留嗎?”
“來!”
“我接受對我的尋釁滋事的拘留,但是你要出具詳細的說明和要有相應的執法記錄。”
“再提起行政複議的時候,免得麻煩。”
方明沒有說話,隻是擺了擺手,催促著蘇白離開。
這一次脫口而出的話,算是自己狠狠打自己的臉了。
同時,其實在心裡也不想與蘇白起太大的矛盾和衝突。
畢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