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蘇白:我尋釁滋事?來來來,給我拷上!(1 / 2)

張燕這個案子最主要的點,還是在證據的保存上。

雖然說,時間過去了四年。

可是當初進行過了立案。

相應的證據和證據鏈,從其他角度來尋找。

還是能夠確認吳昊的犯罪事實和犯罪證據,將其送進去吃大鍋飯的。

.

….

蘇白帶著李雪珍再次來到執法部門。

想要詢問相關的立案信息。

隻不過.…

這一次的執法人員和上一次的執法人員,不是同一人。

在蘇白將相關材料交給這名執法人員後。

執法人員隻是簡單的將材料丟在一旁,開口:

“這個案子,都已經過去四年了。”

“相應的證據鏈早就斷了.”

“就算是找到了立案時候的材料了,有什麼用?”

“我看這件事情.不要再找了,這個案子就算是再立案,證據沒了,咋抓人?”

“你說對不對?”

蘇白在聽完後,目光落在那名執法人員的身上。

???

啥意思?

我到這裡來是想要了解情況的。

我不管有沒有證據,你也不用管我找不找的到證據。

我有材料,來辦事。

你好好辦就可以,不辦也行,這都是伱的權力。

可是來一句讓我不要再找了什麼意思?

蘇白臉色平靜:“這個案子,既然委托了,我還是想要看看當初的證據情況的。”

“那行,你先等一會。”

執法人員點頭,過了一會,將一些相關的資料拿了出來,遞給了蘇白。

“這些都是當初的立案情況了。”

“不過.”

“檔案庫中前兩年經過了一次大整理,有些記錄不小心弄丟了。”

“剩下的隻有這麼多了。”

蘇白接過資料,薄薄的一遝。

簡單的翻開看了一眼,眉頭緊。

剩下的這些材料,完全沒有什麼作用。

裡麵隻有立案的時間,地點,和相關的人員。

其他的線索和證據包括口供記錄等情況,全都沒了!

“隻有這麼多嗎?沒有其他的了嗎?”

聽到蘇白的詢問,執法人員原本在勸蘇白,得知其不同意,心裡麵就有些不耐煩。

回答的聲音中,不由得夾雜著一絲的不悅:

“不是和你說了,有些材料不小心弄丟了,剩下的隻有這麼多了!”

“其他的沒有了。”

蘇白:.….

隻剩下這麼多了?

可是為什麼偏偏隻剩下了一些沒有什麼太大作用的材料?

當時的筆錄呢?當時關於吳昊的口供呢?!

這些重要的材料都丟失了,隻剩下了當時立案的記錄證明。

怎麼可能?!

這種檔案都是放在一起進行保存的,怎麼可能說單單丟了重要的部分,隻留下了不重要的部分。

“前兩年在整理材料的時候,不小心把材料弄丟了。

請問這一點執法方有沒有記錄下來?”

“可不可以調取一下相關的證明?

因為這涉及到一個證據的問題,所以我作為我方委托律師必須要進行了解。

是不是涉及到真實的丟失情況。”

方明作為接待蘇白的工作人員,此時臉上顯得有一些不耐煩。

“沒有相關證明材料沒有就是沒有。

不用說那麼多,現在已經把你要的材料交給你了。”

“如果沒有什麼其他事情的話,還請離開吧。”

“可是我需要沒有材料的證明,執法部門有責任出具這些證明的。”

“我想請麻煩你出具一下,謝謝.…”

麵對蘇白的繼續追問,方明有些不耐煩。

出去丟失重要記錄檔案的證明?

這如果出去了,那不就是相當於追責嗎?

再說.…

這個案子上麵來查,肯定是有材料的,但是律師來查,給一些普通的材料打發打發就算了。

還讓他出具丟失證明?

想什麼呢?!

“丟失證明,這不是我的責任問題,你需要到其他部門去調查了解。”

“不要再繼續詢問了,如果再繼續詢問的話,我就當你這是在尋釁滋事了。”

“我完全可以給予治安性的尋釁滋事拘留!”

“走吧。”

方明擺了擺手,示意蘇白離開。

???

治安管理的尋釁滋事拘留?

好家夥,就這麼不講理的嗎?

隻是關於案子的詳情,多詢問了幾句,就要治安拘留?

尋釁滋事治安拘留,大部分是妨礙公務或者是胡攪蠻纏。

在對方看來,自己這是妨礙公務或

者是胡攪蠻纏?

蘇白開口:“如果你覺得我已經構成尋釁滋事了,現在就把我拷起來,把我拘留15天!”

“我哪一點是尋釁滋事了?”

“我隻是問一個問題,就構成尋釁滋事了嗎?

我問問題是我的責任,你回不回答問題是你的責任。”

“咱們負有同等的責任,憑什麼說我是尋釁滋事?”

“我妨礙你進行公務了嗎?”

“還是你認為我問的問題不應該回答,是屬於挑釁行為?”

“你要是想要拘留我,來來來,現在就來拘留我。”

開口的同時,蘇白伸出手,示意方明把自己拷起來。

尋釁滋事?

說白了,在一般情況下,可以嚇唬嚇唬那些不懂法律的人。

他是律師啊!

是不是平常嚇唬其他人嚇唬慣了,對著律師也來這套?

用尋釁滋事來嚇唬律師?

來來來,現在就讓你拘留!

方明注意到蘇白這麼強硬的態度,也是愣了一下。

這一次調他過來給蘇白整理什麼材料。

也是讓他過來勸勸蘇白,不要再繼續代理這個案子了。

因為舊案重審的話,在程序上還是在其他方麵都非常的麻煩。

當初立案沒有進展,肯定是有原因的。

但是現在.…

蘇白承接了這個案子,想要審理下去.…

他沒有完成上麵交代的內容,心裡有些氣憤。

不由得脫口而出——想要用尋釁滋事的治安拘留來嚇唬嚇唬蘇白。

可是他的本意不是這樣想的。

如果他真的以尋釁滋事,對一名知名律師進行治安拘留。

那.…

可能要不了幾天,這個消息就會衝上熱搜。

再有。

對方是律師,而且是知名律師,知道法律怎麼運用。

他今天氣憤之下,把對方拘留了,明天對方提起行政複議。

倒黴的還是自己.…

蘇白繼續開口:

“要以尋釁滋事拘留嗎?”

“來!”

“我接受對我的尋釁滋事的拘留,但是你要出具詳細的說明和要有相應的執法記錄。”

“再提起行政複議的時候,免得麻煩。”

方明沒有說話,隻是擺了擺手,催促著蘇白離開。

這一次脫口而出的話,算是自己狠狠打自己的臉了。

同時,其實在心裡也不想與蘇白起太大的矛盾和衝突。

畢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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